开始下起雨来。
淅沥淅沥。
收拾屋子,做饭,准备晚上大餐。中午突然想起来包馄饨,朝晖念叨有半年没吃了。压面机压馄饨皮,去院子里冒着雨切了新鲜的韭菜,回到屋里摘了韭菜和了馅,坐在桌子边上开始包。两个孩子围着桌子跑来跑去瞎玩。
冬天的雨在窗外淅淅沥沥,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锅上烧着热水,包着馄饨,看着两个孩子,不知怎么突然觉得很温暖。想起了小时候在家里,冬天的时候妈妈忙着做面食,办置过年的馒头包子。外面下着大雪,怪冷怪冷的,我和姐姐围着妈妈,也是这种温暖的感觉,一点也不急着去玩。这种温暖,象过节。
开始下起雨来。
淅沥淅沥。
收拾屋子,做饭,准备晚上大餐。中午突然想起来包馄饨,朝晖念叨有半年没吃了。压面机压馄饨皮,去院子里冒着雨切了新鲜的韭菜,回到屋里摘了韭菜和了馅,坐在桌子边上开始包。两个孩子围着桌子跑来跑去瞎玩。
冬天的雨在窗外淅淅沥沥,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锅上烧着热水,包着馄饨,看着两个孩子,不知怎么突然觉得很温暖。想起了小时候在家里,冬天的时候妈妈忙着做面食,办置过年的馒头包子。外面下着大雪,怪冷怪冷的,我和姐姐围着妈妈,也是这种温暖的感觉,一点也不急着去玩。这种温暖,象过节。
有句箴言说,"The purpose of life is a life with a purpose. "读了《呼啸山庄》后,发现这句箴言并不十分对。希斯克利夫的人生是非常有目标的,他的人生目标极其的简单与纯粹,爱情与复仇。可是当他实现了一个-- 复仇,失去了一个—爱情-- 之后,他的人生就失去了意义,游走于现实与鬼魂之间,不得不死。
呼啸山庄与简爱是姐妹篇,曾有人怀疑出自同一人之手,后来简爱的作者夏洛特 勃朗特在她的姐妹相继去世以后专门出版了一个版本来澄清,呼啸山庄的作者是她的妹妹艾米莉 勃朗特。人们怀疑是同一作者是有原因的。两本书有非常相似之处。两本书都讲述了主人公童年时代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主人公长大之后的复仇也是一致的:使主人公遭遇不幸的人的下场都是不幸的,只是呼啸山庄的主人公的复仇是通过他自己的主动,而简爱的复仇是通过上帝之手,简爱反过来充当同情的角色。在两本书里,多多少少都有点超现实的东西。反过来看姐妹俩的经历,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姐妹两个小时候在妈妈去世之后被送到学校,在那里遭受过虐待。各自的小说发表之时,夏洛特31岁,艾米莉27岁。两个人的经历类似,都很简单,没有太多的人生阅历。艾米莉三十岁就去世。让我惊讶的是艾米莉在这么年轻的时间里,居然对不同人的性格,人生,矛盾,有那么深刻的把握。 如果我回到二十几岁的年龄,读这本书都不一定领会的到。更何况她能编出来。
呼啸山庄出版之后得到了很多批判。因为小说的格调非常的灰暗。甚至有个不太厚道的评论家说,为什么作者在写到20章的时候不去死?曾经有一度,我自己都读不下去了,从头开始一直是阴郁,压抑,并且知道结局是悲剧,根本看不到云开日出的希望。这时候是电影拯救了我。在呼啸山庄的电影里,尽力美化了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淡化了其间的仇恨与阴郁。迤逦的庄园风光,颜色明快的服装,让我走出小说里描写的阴暗的房间,重新走回到阳光里。 重新看到其中的美好,又重新有勇气读下去。
光明正大的把负面的人物当主人公的小说是很少见的。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呼啸山庄这么抑郁的原因。希斯克利夫是一个坏人,阴险,抑郁,充满仇恨,毫无怜悯之心。但是极力渲染他的坏的同时,感觉艾米莉对希斯克利夫是明贬实褒。因为他的绝对的坏,他的毫无掩饰的坏,他对自己的绝对诚实,更加衬托了他对凯瑟琳爱情的纯粹。他对凯瑟琳并不好,一点都不温柔,怜悯,甚至她死了都要诅咒她的灵魂不要安息,要她死后灵魂缠着他,不要让他找不到她。他对凯瑟琳的爱和凯瑟琳对他的爱,是绝对的纯粹的爱,"Unconditional love"。人的一生都在寻找这种"Unconditional love"。凯瑟琳答应了林顿的求婚,对Nelly讲述她的苦恼:她很爱林顿,因为林顿人好,她能一条一条的列出她为什么爱林顿的理由,可是她爱希斯克利夫,她找不到理由。因为希斯克利夫就是她自己,她自己就是希斯克利夫。他们的灵魂是在一起的。她知道希斯克利夫的一切,她了解他的坏。她说她看到希斯克利夫伤害小动物的时候,她就不会跟他求饶。因为她是如此的了解他,了解他的凶残。即便如此,她也爱他,因为她就是他,他就是他。
如果说这是一本男人写的书我是毫无怀疑的。小说的语言充满着激愤的力量,冷酷的幽默。比如在管家劝说林顿离开凯西的时候,她的话激起了林顿离开的勇气就像"A cat regain his power to leave his half dead mouse, a bird leave his half eaten flesh."理智与情感,爱情与仇恨,极端的矛盾,在讲故事人的平铺直述的讲述中刻画的细微又深刻。
尽管呼啸山庄在知名度和评论里、好像都不如简爱,在我看来,呼啸山庄的深度,层次跟简爱不是一个档次。简爱里,有明显的自恋情结。除了主人公,其他的人没有一个性格鲜明完整的人,非黑即白,或者陪衬。而呼啸山庄里的人物有丰富的性格。充满了人性的矛盾。相比之下,《简爱》要单薄很多。夹杂了很多非现实的浪漫主义,比如梦见怀抱小孩,比如听见千里之外罗切斯特喊简。如果退回十年,我是肯定喜欢简爱的。但现在,还是喜欢呼啸山庄。真是一本好书。
在一个人的屋子里,耳边是小声的收音机音乐。听的时候就听一段,不听的时候也不会干扰。手上拿一块泥巴,慢慢的捏啊捏啊。时间慢慢的过去,心里沉浸在泥巴里,看的,想的,只是这块泥巴。世界上一切别的事,都不存在了,世界上一切有关系的事情只是这块泥巴。
对我来说,这是最好最好的心里疗法,最有效最有效的放松方式。
年底,把半年的工作堆在一起做个展览。
第一个:被Leo评为梵高的 Starry Starry night。
第二个:贝壳碟子。我们家有一只大海螺,是在波多黎各的海滩上捡来的。这个碟子的灵感来自于那个大海螺。像我们老师说的,艺术的灵感来自于自然,但不是拷贝自然。喜欢它的形状,上的釉有些厚,颜色不是我的想象。
第三个:小花瓶:是纯用手掐出来的,“Pintch pot”。同学很惊讶的说,原来pitch pot可以掐出这样细长的脖子来。
第四个:原生态罐子:我喜欢热力学第二定律-世界走向混沌,但更喜欢自组织理论-世界由混沌走向有序。所以我喜欢自然发生的不是很刻意的东西。所以我对自然发生的裂纹有偏爱。这是尝试的第一个裂纹。最初对形状很失望,但上釉之后的效果巨好。先用深色涂一层,洗掉,再用浅色涂一层。裂纹就显得很深刻。第二个做了一个更大的,对形状的控制更好些,还在实验室里没有上釉。
第五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罐子是手捏出来的,很薄,拿在手里握着手感很好。外面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里面画的打不开的水手结。非常非常喜欢它的形状和手感。上釉的效果很失望。可以在某个温存的夜晚,装上水,飘一颗小小的蜡烛。
第六个:半人高干草瓶:因为不准备放花,不是花瓶,准备放湖边高高的蓬蓬的干草,所以叫干草瓶。很大很大,用了50多磅的粘土,花了好几个礼拜的时间。因为瓶子大,做一段得放起来让做好的部分干一点,要不然会塌。因为大,所以电炉放不下,得等到明年用气炉烧。这个照片是还没烧好的。喜欢它的形状,是自然的形状。
第七七八八个:刻纹喝水杯
这是在wheel上做的。wheel做的不好,大的东西还做不了,只能勉强做些小的,并且形状不够完美的喝水杯。所以给上面刻了纹,借此掩盖一下形状不够完美的事实。还没有烧制和上釉。
另外给leo和弟儿做了两个小喝水杯子。他们俩正用着。改天拍照片补上。还有处女作,一个半身人头像。照片补上。
完美的感恩节大餐
难得有这么长的假,决定什么都不做,感恩节用一整天的时间来和孩子们呆在家里,晚饭去外面吃大餐。
很棒的大餐。 --电影汉堡炸薯条
Studio movie grill本来应当是最繁忙的6点钟的场,只有我们一家四口,象专为我们放的专场。弟儿四处走走,大声说说话也不要担心吵到别人。
《Megamind》,挺好玩的动画片,3D的。讲的是好人坏蛋打架,好人躲起来了,坏蛋造了好人,好人变成坏蛋,坏蛋变成好人。编故事的人绞着脑汁用新剧情演绎老故事。
晚上回家把圣诞树装饰起来了,Leo和Andy欢天喜地。Leo越来越不好骗了呢。他已经对圣诞老人有疑问了。他说圣诞老人不可能是骑驯鹿来的,因为驯鹿是不可能会飞的。但他还是相信圣诞老人给他送礼物。"你睡得越早圣诞老人就来的越早。---加菲猫是这么说的。"
会不会有一天他来质问我,"妈妈你为什么要骗我?那些玩具都是你买的,不是santa送的。。。。"
购物狂
Leo说你干嘛去了,我说我去"crazy shopping"了。他问"什么是crazy shopping, 是不是crazy and shopping, like this!" 一边推着玩具购物车一边狂扭。
感恩节购物血拚。买了8个枕头,堆在大床上看起来暖洋洋懒洋洋的。替Santa给Leo和Andy买了礼物,遥控机器人,拼图,和今年刚刚上市的pet pillow,还要很小心的藏起来。去Bassett把客厅的家具凑齐了。在REI买了backpacking的帐篷。给朝晖买了帅哥皮衣衬衣领带意大利皮鞋。刷卡刷的过瘾刹不住闸,恨不得天天都有deal。
剪冬青。剪不动了跑去Sears买了一个电动剪回来。果然厉害,轻轻一扫,枝枝叶叶就掉的咔嚓咔嚓。一眨眼就修好一颗。大喜之际,一阵狂扫,手边电火花一闪,"喀嚓"没动静了。电线给剪断了。
学样儿
弟儿突然会叫"leo"了。粗声粗气的,"EO!"是我们对Leo发怒时的叫法。是不是我们对Leo发怒的时候多于对他温柔的时候啊?弟儿的模仿力好,不防备的就给他学了去。有一次在院儿里摘了个漂亮的小南瓜,给弟儿乐呵呵的抱着。我去把另外一个坏掉的摘下来扔到角上沤肥。这边刚扔出去,弟儿接着把他的漂亮小南瓜也学样儿扔出去了。扔的不够远,捡起来,使劲,"啪!"漂亮的小南瓜没了。
教弟儿, "弟儿,爸爸在哪儿?"
"中之---"
教的是中国,他说什么都要加ee的音。Wawa说成wayi,mine说成mine ee。
"妈妈你是梵高吗?"
做了一个陶罐,做好的时候本来挺好看的,用粘土一圈圈儿圈起来的。第一次上釉没经验,出炉的效果大失所望,又不舍得扔掉,不知道该怎么办。带回家,Leo说,"它看起来像梵高。” 问,“妈妈你是梵高吗?” 再看,的确是,蓝蓝的一圈圈有些像梵高的starry starry night的那幅画的味道。妈妈心花怒放。"小孩子的眼睛是最厉害的。"爸爸夸Leo,"对,Leo,夸的好, 马屁就要这么拍!"于是光明正大的把它摆上餐桌用来放叉子勺子。
比懒
需要去楼上把书拿下来。Leo喊我,"妈妈,你去把我的书拿下来。"
"我不去,我懒。你去。"
"我也懒。"
"我比你懒。"
"我比你懒。"
"我比你更懒,不信你问爸爸。"
"爸爸!"Leo喊,我以为他要问爸爸了,"你能把我的书拿下来吗?"
过了一分钟,爸爸拿着书蹬蹬蹬跑下来了。
这个礼拜爸爸在中国,每天吃完晚饭妈妈收拾桌子,Andy把要洗的碗勺递给Leo,Leo踩着小板凳在水池上洗碗。厨房天天都干干净净的,比爸爸在家时候还要整洁。
----懒妈妈才能培养出勤快孩子。
0点
的鬼
走路十分小心
它害怕摔跟头
变成
了人
顾城的《英儿》是上大学的时候买的。现在再读,发现原来有那么多的东西从前没有读懂过。看不懂的句子呢,就把它当朦胧诗来看,现在突然明白过来,非但不朦胧,反而是非常直白的描述。比如,"只要我轻轻的跳动,她就叫了。"(呵呵)
那个时候的我是有一颗水做的女儿心的,把不染尘土的诗当成不染尘土的生活本身。现在,经历过了锅碗瓢盆酱醋茶,明白了很多关于生活,关于欲望,关于追求,也明白了很多《英儿》。
在喜欢诗歌的年代里最喜欢的是顾城的诗。他是用他的心写诗。他的句子都是直接从心里蹦出来的。他能敏锐直接的捕捉住心里边一瞬间一刹那的感觉,不经大脑的加工,直接落在纸上变成诗句。这样过度的用了他的心,所以他疯了。也只有一个疯子才能写出这样的诗。
他企图在生活中构筑他的童话世界,再用童话的语言描述他构筑的世界。他向往女儿的世界,说女儿是天上无尘的花朵。其实他没有明白真正无尘的是他自己的心。其实生活中的他是知道的,但因为他追求的童话世界,他宁可把她们编织成完美的童话。
雷是骄傲的人。她自信的相信顾城是她的。她是顾城的无法替代的唯一。所以她居高临下的看待顾城和英儿的情爱,接受他们的情爱,帮助英儿和帮助他们。英儿看不懂雷。很多人也看不懂雷,用世俗的心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能容忍自己的丈夫有另外的女人。其实雷和顾城一样是用心生活的。她在小木耳五个月大的时候,兴致勃勃的和顾城搬到没有电的顾城梦想的破房子了,修房子,干重活,吃野菜,和顾城一起在远离尘嚣的地方构筑童话。她有自信她顾城是她的,她是顾城的唯一。英儿是替代不了的。
雷却还是很可怜。作为一个有娃的妈妈,我没有办法不同情雷。雷写的小木耳的文字,关于小木耳在波格家的生活,对妈妈的期待,一个三岁孩子,他的敏感和他的忍耐,让我不忍心看。顾城可以一心构筑他的童话,可以一直讲他要死,他不要生活,可是他身边爱他的人只有苟且活着,而且不能活的那么浪漫,来支持顾城的浪漫。雷是悲哀和绝望的。只要是一个母亲,就不得不去生活。小木耳生下来,雷就几乎是一个人来抚养。G这个不要生活的人,自然也不会关心她的生活。从G的描述,想象得到雷生活的有多不幸。她抱着娃娃痛哭。还得把娃娃送走,因为G看不得娃娃。G是彻底有病,他的精神病是医生也没有办法的。
有一篇他讲他要杀死雷。因为这是他能给她的唯一礼物,唯一一件不属于尘世间的礼物。虽然他最后杀雷是个意外,但从他的书里看,也是在他的酝酿之中的。
有几个地方他隐隐约约的把自己认为是神,是耶稣,也许他总是觉得自己是超脱于这个世界以外的。他看得清世界,世界却看不清他。有一次还直接跟雷说,"抱着十字架的那个就是我。"
真正不干净的是英儿。她是个为了愿望可以出卖心的人。最近的访谈,她说,"讲顾城是对我的亵渎。"如果一个人假得超过了人的想象,人就宁可相信她是真的了。英儿后来写了一篇《魂断激流岛》。大学的时候为满足自己的八卦,在书店站着翻过一遍。在这本书里,英儿推翻一切说顾城说的都是假的。只要是看过顾城的东西的人,都会相信,那样的用他的心的人,是说不出谎话来的。太真了,从心里蹦出来,心是没办法参假的。
看过了顾城的《英儿》,再不能看英儿(麦琪)写的书。就好象听到很美的音乐,会在心里回旋好几天,都是美妙的韵味。要是这时听了很难听的音乐,就会脏了耳朵,不但把这些美的韵味都毁了,还会让心里难受。
利用青春,利用关系,达到出国的目的,这是很多人都可以理解的。可以是多么正常的事情啊。只是那么干净的顾城,那么用心的顾城,弄脏了他的世界,他只能死了。
当年的小木耳现在上大学了,学的是工程,不会讲中文。这样真挺好。那个小小的敏感的悲哀的三岁的小孩子,让人心疼的孩子,希望做个俗人吧,不那么敏感。做工程很好,因为做工程是不可以用心的。
那是第一次带Leo扎帐篷野营。Leo还不到一岁。我们住在威州,那是民主党活跃,思想自由激进的一个州。那时对美国的文化还处在很好奇的阶段,于是我们把营地选在了伊甸园。
伊甸园距我们住的城市1个小时车程,是自由主义者聚会野营度假的公园,由私人经营管理,在山和森林的怀抱中,与外面的世界隔绝。这里的最大的特点就是穿衣服是optional,也就是我们俗称里的"裸体公园"。
进公园交费,守门的是一个大约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只穿了双鞋,泰然自若的接待我们。两只老猫,一只在脚底下绕来绕去,一只趴在阳台上懒洋洋的。小小的客厅,很居家很舒服,客人可以随随便便的在壁炉前坐坐,看看书。
虽然穿不穿衣服是optional的,可进了公园后,发觉好像穿着衣服反而是件不自然的事情。就好象西装革履到了一个酒会,却发现大家都是着便装的。再者说,来这个公园的人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目的就是裸体,你要是还穿着衣服,人家会怀疑你来这里的动机。
Leo很高兴,不需要绑厚厚的尿片。 光光的,到处跑。
来这里的人,只看到几个年轻一点的,大多还是嬉皮士时代的年轻人。那是很特别的一代人,一生都在缅怀他们年轻时代的文化,为他们的年代骄傲。现在他们大多都六十多岁了,还在坚持他们的文化,经常看到一群扎着头巾很酷的摩托党是这代人。他们常常要有这样的聚会,聚在一起穿很出格的衣服,很夸张的打扮,做一些比年轻人还要年轻的事情。
碰到了年轻的一家,爸爸妈妈带着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很健康很阳光。
通常裸体在人们意识里总是与色情相关。但在这里,裸体只与自然相关。
我们带Leo在林子里跋涉。那是很好的一次经历。林子里没有碰到人,我们三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仿佛和太阳和林子和空气很接近。林子里很多野生的蓝莓,比超市里的要小些。我们摘蓝莓吃。还摘了很多装在小瓶子里带回家。很原生态。
下午在湖里游泳。湖边做了很漂亮的沙滩。湖不是很大,但另外一边是在深深的林子里,看着很吓人的样子。我不敢一个人游过去,就和另一个人结伴游到对岸。在湖中心停下来,因为水深,水稍微有些凉,凉凉的水直接滑过身体,实在是很美妙的感觉。
晚上这里搞一个篝火聚会。从没见过那么大的篝火,都是很大的大木桩子烧起来的,火最旺的时候好像有几层楼那么高。大家围坐在周围,喝东西聊天。人和人之间很自然就很接近,很亲切。也许是因为有同样的想法因此是同类人的感觉?
其实是很喜欢那次的经历。后来搬家到了南方。南方都是保守党的地盘,再没有这样的公园了。
"为何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 艾青
"如果你有足够的钱,可以选择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居住,你会选择哪里?"
同事给我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张嘴就说,"南吴家!我的小村子!"
这次回去,更加肯定了我的答案。我的根,我的家,永远都是我的家。我的小村子,我家的小破房子,是世界上唯一为我保留的不变的一方净土。
到南吴家的时候是晚上,老猫问我要不要给我姐打个电话,"都变了,你不会认识路。"
"我怎么会不认识路?!"我象是被冒犯了一样叫起来。是变了,从前村前的烟潍公路废弃了,取而代之的是8条车道的国道,两边是漂亮整齐的鲜花苗圃。小小的村碑变成了剧气派的大牌坊,写"南吴家"三个字。很小心的才找到村路口。可是进了村子里面,结构还是没变。我还是认得这条路,那条路,村口的氨水池,村委大院,七姥在路边的房子。。。一条条路,一座座房子,依稀熟悉又依稀陌生。从前宽宽的路,现在开车经过显得很局促。我认着这里那里,看着一座座房子从记忆中远远的地方慢慢的浮到现实中,做梦一样。在黑暗里,我泪流满面。
后来又一个下午真正的再回到村里。很多很多的人听说了,都来到我们家看我们。 在人家门口乘凉的奶奶听我来了,也赶紧回来。她蹒跚着脚步,急急的走来,还一点都不变的盛满福气的脸庞,一点都不变的语气,"哎呀,奶奶还能活着看见你呀!"那一刻,从来也不好意思在人前流泪的我,终于没忍住,眼泪刷的下来了。
八年,记忆中的东西变得遥远的不真实了。现在那些遥远的不真实的东西,实实在在的落在我的面前。从前只是知道魂牵梦萦这个词。现在一下子很通透这个词的含义,让我魂牵梦萦的家乡啊。
去了家里的茅坑。味道都是一样的,遥远的曾经那么熟悉的味道。人真是对于味道的记忆是最久远和深刻的。连茅坑的臭味都让我心情激动不已。
亲戚邻居一样的淳朴,一样的亲切,他们还是一样的把我当成当年的那个"小艺"。
亲戚邻居们一个接一个的来。一个接一个的走。最后,Leo问,"为什么他们都走了,只把我们留在这里?"我说,"这是我们的家啊。这是我们的房子。"
晚上,躺在我从前的东家大炕上。炕踏踏实实。夜光从窗外洒了满满一屋,熟悉的大柜,小柜,匣柜,在黑暗里黑乎乎的影儿。什么噪音也没有,什么灯光也没有。脑子竟然什么都不想。好象是自然界最最顺理成章最最自然的事情,象婴孩儿在妈妈的子宫里。
回蓬莱唯一期待的一个旅游项目就是重新逛一遍蓬莱阁。
小时候爸爸妈妈带我们去过,那时还是5毛钱的门票。我们称之为"逛阁",是家庭难得的休闲旅游项目。后来每年的正月十六那天蓬莱阁不收门票,和姐姐一起去几次。初三的时候和好朋友金衡参加江南雨文学社为了写游记专门去过一次。上了高中,有一年的时间,和好朋友八哥每个礼拜天早晨跑步,从一中,沿着蓬莱阁城墙跑到底,从后门进到蓬莱阁里面去。那时候还早还没开门,可以不买票。算下来,真的去过无数多次。可是,回想起来对具体细节却没什么印象。是因为太熟了,太近了,从来都没在乎过,从来都没有真正的用心去欣赏过。这次回去,带着浪子回头般的心愿,带着三十岁的年纪和积累,去仔细的看一看家乡的蓬莱阁。
蓬莱仙境之说一是源于历史上秦始皇和汉武帝到此求长生不老药的故事,
二是源于民间八仙过海的传说。大概主要是因为蓬莱有海市蜃楼的现象使得古人相信这里有神仙。妈妈说她小时候常常看到海市蜃楼。赶着海的时候,一抬头,本是大海的前面出现了一片村子,有树有房,绿树红瓦清晰可辨。可是我长大的时候海市出现的很少,只在89年一次。近些年却又多了起来,并有海滋现象。这次在我回家的第二天海上就出现了海滋。我没见过海市蜃楼,却直到今天才有点遗憾的感觉。
蓬莱阁其实是一组古建筑群的其中一间阁。是北宋年间当地郡守朱处约修建供人游览。在唐代的时候这里就有龙王宫和弥陀寺,修蓬莱阁时用的龙王宫的地方把原来的龙王宫挪到了现在这个地方。朱处约还留下一篇《蓬莱阁记》。使得蓬莱阁与黄鹤楼,滕王阁,岳阳楼同成为中国四大楼阁也有了文化背景的说辞。因为有这些民间传说和历史背景,对外地游客来说,去蓬莱阁旅游就兼有欣赏古代园林和体验仙境的双重旅游意义。
蓬莱天亮的早,5点天就亮了。借地头蛇的便利,天一蒙蒙亮就把我放进去,趁开门之前,可以一个人静静的欣赏这片园林。
过了古船头,就看到了蓬莱阁在丹崖之上似乎要凌空飞起的景像。这景象实在是太经典,太熟悉了,以至于看到都激动不起来,很难去"哇"一下它的不平凡。只是想起了"蓬莱,丹崖"的名字很有诗意。家乡有一些地名很有诗意,象"栖霞","芝罘"。在n年前,商讨蓬莱县和长山县合并为"渤海市",庆幸没成。因为太熟,叫的俗了,都觉不出"蓬莱"的名字有多美。
进门之后是蓬莱阁最开阔的一片地,临海一边放了一排古炮,是戚继光当年练兵抗倭用的。古炮的对面,红通通圆溜溜的一个小太阳滴溜溜的悬在海面上,不动也不发光。下面是一个通到海里的水城栈桥,跟蓬莱阁的城墙之间隔出一片小海。这片小海是从前是停放古战舰的,现在是风浪来的时候船只的避风港。上小学期间重新挖过。据说当时为了挖小海死了不少人,是因为挖出来一条圣虫。都是听来的故事但是当时都很信。
蓬莱水城是中国如今保存最完整的海上防御建筑。
往上走,是一片丛林掩映中的建筑群。美国的家是盛夏的时候,这里还是春天。林子里是青翠的新绿。
踏着石阶,穿过丛林,钻过一道小门,就进入了院落。初次走时,觉得这里的院落一重又一重,错综复杂,走也走不完。走完后,再走一遍时却又觉得这片院子也没当初感觉上那么大,并且一重重的院落错落却自有规矩。主体是三个宫,天后宫,龙王宫,吕祖殿。天后宫居中,也最大。布局是跟故宫一样的皇宫式的,三重院落,前面一个门厅,居中为殿,后面是寝宫。院落两旁都有厢房,偏门,两边有偏道,古代是服务的人走的。殿门厚重,门槛高大的石头,已经磨得程亮。正厅的两边是耳房,门把手,八仙桌都跟蓬莱的民间建筑一样。不小心进了一间,院儿里居然还挂着锄头,屋里摆着沙发,放着喝水碗,挂着衣裳,在这个旅游胜地不应当见到的东西。恍惚是进了完颜府中包惜弱的家。正殿都是各神各仙的泥塑像,已经没不fan这些,所以忽略掉,只是重点看建筑。
蓬莱阁在天后宫的后面,是这里的主题建筑。木式双层建筑。上面是清代书法家铁保手上书"蓬莱阁"三个大字,笔锋稳健,浑然大气。丹崖的北向和东向都朝海,在东北角尽头的悬崖之上,就是照片里最有仙气的那个灯塔,是我见过的最雅致的灯塔。灯塔下是蓬莱阁背后的路,顺着城墙跟几间亭子。小时候印象最深的是"避风亭",据说非常神奇。靠北的海边风很大,可是到了亭子里却纹丝不动。听过导游的解释,前面的城墙是弯的,风来了,顺着弯的城墙,绕房顶而过,所以亭里不会有风。学过那么多年的流体力学,现在知道了,很简单的道理,有进没出,只有一个门的亭子,哪里会行的成对流呢。为了增加吸引力,人们通常愿意夸大古代人们神秘的神奇能力。还有一间亭专门放书法碑刻的。在整个古建筑群里,时时都能看到一些前人留下的书法,碑刻。蓬莱阁背后还有一个董必武还在这里留下了"丹崖仙境"的一个牌坊。可惜我不懂书法。我最喜欢的还是在一个偏门看到的磨得光光的不写字的一块大青石板,因为看着象姥姥家门口那块。"(
这里的宫殿既都采用皇宫式的布局,七平八稳,却又生出变化,地势高下变化,建筑风格的变化,使庄重中又出奇巧。大气又不缺细节。所有的正阁房顶之上都是一条正脊和四条垂脊的结构。在每四个垂脊上都有六个神兽,也是古建筑里所称的"五脊六兽"。六兽打头的骑凤仙人。身后跟着龙王的三子嘲风。据传说,龙生九子,九子各不同。老三嘲风最喜冒险,就让他蹲房檐上了。正脊的两端是龙头,称"龙吻",古人相信龙吻可以避火消灾。
让我颇为心动的是这里的建筑全部是灰色系列的。青砖墙青屋顶青地板木棂窗,但一点不觉得乏味,因为深浅,明暗都在变化,就像是黑白照片,有彩色照片没有的深度,有种与自然之间浑然一体的和谐。
基本建筑风格和蓬莱民间房子一样。姥姥家的老房子也是这样的,青砖青瓦木棂窗。姥姥过去是有钱人家。大概是有钱人的房子都是这样的。过去的老房子盖的很都很讲究,有种很拙朴很和谐的建筑上美。可是解放以后盖的房子就很难找到这种朴素和谐的美了。 是因为老辈子的人更有些艺术追求?这次回去还注意看了下奶奶家的旧房子。窗棂下的房基的青石块都是整齐的两尺长一尺高,每块青石块之间的缝隙连两分钱的硬币都塞不进去,在古代全是手工凿出来的。这样的青石块,这样雕凿的功夫,今天是不可能有的。
蓬莱阁里基本是道教文化。八仙也是属于道教的。仙与神不同。仙是凡人修炼而成的,神是天生的,是个人奋斗与世袭的区别。
弥陀寺是这里唯一的一个佛教寺院,规模很小。天后宫里供着海神娘娘。这些年有人考证海神娘娘就是南方人称的"妈祖"。蓬莱阁的天后宫是北方规模最大的妈祖庙。对此,我有些疑惑。据说每年的正月十六是海神娘娘的生日。我们的家乡有赶庙会,吃鱼饺送鱼灯的传统。可是妈祖的生日却是在五月。这是明显的不同。在我们家的小渔村还是更信龙王。爸出海的那些年每年正月十六都要上海给龙王爷送灯,还要磕几个头。龙王宫里供着的是东海龙王敖广,据说他是四海龙王中最厉害的一个,是因为只有他手里有火种,而龙都是怕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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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后来也没有看到当年的仙人洞,仙人桥。不记得仙人洞是具体在哪个地方了,只记得在一个湿乎乎,潮潞潞的地方,一个洞穴锁着门,说这是仙人洞。传说它和几十里地之外的龙山洞是通着的,显然是瞎说。大概是这些年,蓬莱阁的旅游发展,更注重它作为古代园林的文化意义,而摒弃了人编造出来的景观。
走到后门,出去,就是海边了。这是一片我最喜欢的海,在悬崖下边,有很多礁石,长着海菜,小螃蟹,是可以赶海的地方,远望着长山岛。但也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在高中鬼混的年代,我们经常半夜到这片海边来。一大片海滩都是比拳头还大的鹅卵石,是蓬莱十大景之一,称"万斛珠玑"。我们知道的一个秘密是这些鹅卵石都是火石。捡一块扔出去,噼里啪啦的一串火线就像一条火龙仓皇逃窜。我们相约不给人知道这个秘密,这样这片鹅卵石就一直就会在。可是,现在,已经没了。那么大的一大滩鹅卵石,都没了。我们的秘密也没有秘密的意义了。后来有一个白天,看到一个提着兜子的人,走走捡捡,捡大的鹅卵石带走。原来,万斛珠玑是这样没有的。
走了两圈之后,开始有了喧闹的声音。兜售香火的,导游的,游客的,马上让我意识到原来这还是个给人观光旅游的地方。感谢我是个地头蛇,让我有这么宁静的一个早晨独享蓬莱阁。
附1 蓬莱阁记
蓬莱阁记[宋]朱处约
世传蓬莱、方丈、瀛洲在海之中,皆神仙所居,人莫能及其处。其言恍惚诡异,多出方士之说,难于取信。而登州所居之邑曰蓬莱,岂非秦汉之君东游以追其迹,意神仙果可求也,蓬莱不得见,而空名其邑曰蓬莱?使后传以为惑。
据方士三山之说,大抵草木鸟兽神怪之名,又言仙者宫室伟大,气序和平之状,餐其草木,则可以长生不死。长往之士,莫不欲到其境而脱于无何有之乡。际海而望,翕然注想物外,不惑其说者有矣。
嘉佑辛丑,治邦逾年,而岁事不愆,风雨时若,春蓄秋获,五谷登成,民皆安堵。因思海德润泽为大,而神之有祠俾,遂新其庙,即其旧以构此阁,将为州人游览之所。层崖千仞,重溟万里,浮波涌金,扶桑日出,霁河横银,阴灵生月,烟浮雾横,碧山远列,沙浑潮落,白鹭交舞,游鱼浮上,钓歌和应。仰而望之,身企鹏翔,俯而瞰之,足蹑鳌背,听览之间,恍不知神仙之蓬莱也,乃人世之蓬莱也。
上德远被,恩涵如春,恍若致俗于仁寿之域,此治世之蓬莱也。后因名其阁曰蓬莱,盖志一时之事,意不知神仙之蓬莱也。
附2 蓬莱一中的校歌前段:
诞生于共和国元年,
坐落在登州紫荆山,
渤海浪涛声响耳畔,
仙山蓬莱阁屹立身边,
这就是我们的母校,
蓬莱一中校园。
追赶太阳
上飞机的时候,西雅图是晚上9:00,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天刚刚擦黑。飞机起飞了,赶着太阳追下去。慢慢的,天越来越亮,赶过了太阳,又把太阳甩在后面。当太阳从东面落山的时候,北京就快到了。
飞机降落的时候,激动了一下。北京,好久没来了!
一向对味道最敏感。出机场大厅的瞬间,空气里闻到了一种久违的熟悉味道。从记忆里细细搜寻,好像是夜市的大排档,充盈着热气腾腾的杂七杂八的小吃。丝丝熟悉的味道,从遥远的熟悉的记忆里,把我带回到曾经熟悉的北京。
北京至天津的高速在夜间,跟美国高速很一样,车道,路标,灯,都一样。只是Leo和弟儿两个在后面都没儿童座椅,第一次在车里这么自由自在的坐着,躺着,站着。
快进天津的时候,看到荒郊野外的空地里突然起了一片高层楼房,方方正正的,没什么特色,就是高。立在空地里,那么高,没遮没挡,让人看着很不放心的样子。刘师傅说,是应房地产的热,新的高价居民楼。
天津
到了已经半夜三点多了。饿坏了,刘师傅说给我们买煎饼果子,心里可美坏了,想刚到就吃上正宗小吃了!5块5一个煎饼果子,早就不是当年街头的一块5了。说是特正宗的一个店,面皮是豆面的,夹着脆脆香香的 果子。孩子们吃得好高兴,真是饿坏了。不过我觉得没想象中那么好吃了。
早上是宾馆里的自助早餐。粘乎乎的小米粥真好吃,29.5元一位,也真是不算便宜啊。
服务员比吃饭的人多。没有美国那样敬业式的微笑,都是板着脸,很严肃的样子。即使来逗弟儿,也是不笑的。可是还是能看出来是非常诚挚的,给信息,帮忙。热情放在心里,脸上不装笑。后来带俩孩子做校内车观光,开车司机说什么都是没好气的样子。"赶紧上车吧!"可是后来发现他只是口头上没好气的样子,还真是很热情很关心的,把我们送到了离宾馆最近的地方。"带俩孩子,下车可是小心点啊." 还是没好气的口气,可是能感觉他心里的热情和好。这就是中国人和美国人的区别吧。就像林则徐请人吃的热年糕,看着不热,里面是烫的。
尽着吃了些东西。晚上同学请客,发现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吃。炒菜油多,包子味精味重。好像多年来养成的在乎健康饮食的心理暗示变成了事实感官的需要,更喜欢干干净净的味道。吃好像不再成为对国内生活向往的一个理由了。
天津人的热情让我颇花了点时间适应。在美国没人关注各过各的久了,本能也失掉了些。带孩子在校园里走,赶上高考咨询,人山人海的。听朋友的嘱咐,千万要带好孩子,尤其带两个孩子街上走,在中国那可是比较壮观的。
我推着一个,盯着一个,紧紧的,在人山人海的边缘,心里牢记朋友的嘱托。
果然一个老太太走过来,大惊小怪的叫,"哎呀,这俩孩子,还是俩儿子,这得罚多少钱哪?"
我笑着跟她说,"我们是农村来的,不罚钱。"
又一女子停下来,笑笑的,很面善的样子。"我姐去年刚生了一个,48了,俩子宫肌瘤,可是拿命换来的,老大18了!"她干脆把自行车停下来,走到弟儿的跟前,拉弟儿的小手,逗他。
我心里边直合计,网上说拐孩子的,都是这样面善的中年妇女。我一边儿盘算她到底是不是骗子,一边儿警惕的盯着两个孩子,一边儿应付她的话。
大姐心情好,说个没完,把家事都说给我听。
"看,这是我闺女给我姐那孩子的礼物。高考没考好,我都心疼这孩子,学习可用功了,天天两三点睡觉,这样都三年了,可是就这次没考好。"
"我给我女儿写了本书。我说,我的父母把知识和智慧给了我,我要留一些给我的孩子。"
手写的日记本,写成了书的样子,里面是手写的文章,配了照片。
"都是9点到10点写的。第二本写的更好。给我女儿的礼物。她不让我出版,说这是我和她的私事。。。"
直到Leo没耐心了,我们才离开。
多热情的大姐啊,我还这样心怀鬼胎的盘算人家。是资本主义社会人情的冷漠把我心里的热情都沙漠化了。人之间的热情关心是真挚的。这是我回来寻找的东西。干涸的心需要真情的滋润。
晚上,校园黑乎乎的路边,一对大学生情侣抱在一起。想起了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往事。
我说带我去买点水果吧。死党从车子里探头,喊住一个蹬板车的人。我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人下车,拉开板车后面的搭布,露出各种水果。这要不是地头蛇,怎么能发现是个卖水果的呀?
买好西瓜,尝了一块。我开玩笑的说,能把这皮也拉走吗?他看了眼,说你就往路边儿一甩不就完了吗?
乱扔垃圾还是很习惯。要知道,这可是美丽的南开校园的绿草坪啊。早晨买煎饼果子的时候,我下车想把攥了一路的苹果核扔掉。问刘师傅,这垃圾哪儿扔?刘师傅说,扔街上就完了。低头一看,满街都是西瓜皮,塑料袋,饮料桶。相比之下,这个小小的苹果核实在是看上去太小了。
校园的大喷泉很壮观。水里浑浑的,游着灰兮兮的鱼。两个女生提着一袋零食,面对着湖水坐着,聊着,吃着零食。我想起了未名湖边石舫上的我和泉。
新的建筑很漂亮很新。敞亮气派的玻璃墙,两边是整齐的花卉。旁边的旧楼红砖是黑乎乎的颜色,看上去像烧锅炉的,很多地方破一块水泥。不加掩饰的功能性铁架电线,每个窗户外边都吊着一个小空调铁架子。尽管新楼很好,但因为周边小细节,一下子还是给人一种第三世界国家的感觉。所以说一部分人富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等大家都有钱,基础建设全上来,国家才能真富起来。
住的旅店是所谓"西式"的。屋里的摆设都是美国旅店的样子,屋里是地毯,洗手间的设备都和美国的差不多。关洗手间门的时候,啪,金属把手掉在地上。拉抽屉的时候,抽屉把手掉下来。洗澡的时候,水从门地下漏出去漏了一地。冲水马桶是Kohler的,冲了一次哗啦啦的水声就不断了。像是我买的LV山寨包,看上去一模一样,用过几次,有些地方就开始开线了。这大概还算是中国特色?
价钱道是很贵。760块一晚上,在美国够住四星级宾馆了。
朝晖的同学是几年前的海归,儿子一岁半的时候回来的,现在是南开某系的系主任。吃饭时,六岁的儿子慢声慢语说,"中国的吃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中国是最---棒的!"我说,"这个说的好!"他爸爸脸上飘过不经意的自豪感。听了很多"中国不行,你看人家美国。。。"也听了很多"现在中国不一样了,美国不行。。。"再看到这样的人,没有任何评论。在美国也生活过,在中国做着事情,心里面清清楚楚知道着中国和美国的不同,追求着这样一种理想,给下一代这样的信心。有这些人,对中国的未来,谁会没有信心呢?
刚回去的几天,冲击很大。一个是已经很习惯的美国的环境和已经不那么习惯的中国环境的差异,一个是记忆里十年前的中国和今天的中国的差异。每天都在这种冲击下在很多感想感动感悟中度过。先把一些感慨记下来。
让我感慨最大的是现在中国人好有钱啊。我们的同学中一个已经是几千万资产的老总,一个是盛名酒业的二把手,有好多同学都有自己的公司。我的好朋友,开车一路把我从天津送回家。十年前,她卖洁具。我去北京火车站帮她老公抬马桶。今天,她手下十五个店,一个100多人的工厂。我的表哥,十年前是村里的一个小饭店,今天已经是一个颇具规模的大饭店,店后面是一片整齐的厂房,正试投产。中国经济在过去的一些年急速发展,如果赶上了这个潮流,就会发展的极快。在我们的小村子,一年收入上百万的大有人在,一年收入千万的也有一些。好像问题是有钱没处花。特别是小地方。所以大家赚了钱都用于再投资。能看得到未来消费市场潜力剧大。
大城市的人我不太深入,但都能有那么贵的房子,大概也是很有钱吧。把在北京的小公寓卖掉,就能到我们德州来买栋好房子。奇怪为什么中国人不到美国来炒房呢?我们在北京住在朋友的一处空房里。好像房价贵,很多人买不起,但有很多人有不止一处房,空着不住人。有朋友跟我说他一定要出国,在国内财产没有保障。今天说我有1000万资产因为我有几套房子,明天房子价钱一降就都没了。房价没有泡沫我还真是不信的。
农村还是好的。农村的人们都很乐观,积极性很高,对生活现状满意。政策这几年对农村人好多了。从前种地是赔钱的,粮食不值钱还要交农业附加税,土地税,现在种地的划算了。种小麦,国家不仅不收税,反而还一亩地奖励70块钱。并且播种,收割都是机器操作,全部免费。不需要什么人力物力就收获了。但即使这样,种粮食的地已经很少见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都是葡萄基地,苹果园,樱桃园。农民有合作医疗。6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每年给300块钱。有很多人买了养老保险。村里免费提供饮用纯净水,喝水做饭都用纯净水,没有人喝井水了。村里还免费提供液化气,每年一次组织老人去北京上海等地旅游。村里修了路,有车的很多。据说龙口再过三年就完成农村城市化的改造。蓬莱还没那么快。也不希望真的城市化。希望能保留住现在的居住模式,独门独院儿,邻里邻居。相比城市,农村就这么些优势,还要给改掉?农村人为城市人奉献了那么多年,怎么就不能让农村人生活得比城市人好些?如果能把现有房子的密闭保温,供暖空调,上下水系统解决,应该是可以的。看到刘沟已经盖了很多居民楼,象城市一样,方块式的,让我的眼睛有些悲哀。
蓬莱由一个安静的海滨小城变成了一个喧闹的城市。城市边缘扩张,从前离城还有段路的小村子,现在都属于城市了。市内到处是商业。好几个大的超市,Shopping Mall,夜总会。也有些国际品牌象耐克,阿迪达斯专卖店。Mall里面的国际品牌的化妆品比美国贵。有很多国际名牌的衣服,表等,但没有太多选择。给弟儿买的帮宝适比美国贵30%。
物价真贵。也是因为我还在寻找十年前的感觉。回家第一次去赶集,问"菜怎么卖的?""三斤!""一块钱三斤?""十块钱三斤!"卖菜的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十年前赶集都是论一块钱几斤卖的。在集上买山楂片,我给了几张一毛的,卖的人说,你给我一毛的我怎么弄啊?好像毛票已经没人花了。新鲜的一个词是"陆地的"。"我的菜保证是陆地的啊,你看这泥!"原来菜基本都是大棚烤的了。大棚菜高产,但没那么好吃。从前每种菜都那么多种类,要一一比较,象西红柿,粉色的沙壤那种最好吃。可是现在,所有的只是一种。大概是大棚种植统一化,高产。少了多元化,好像也少了很多趣味。后来去了北京发现北京的菜居然比家乡的菜还便宜,太不合理了。可能是因为大规模批发操作和小规模销售的成本差别。同样的国产的联想电脑在美国比在中国便宜,不知道是什么道理。
吃了两次公款。第一次是人民公仆请客,人民买单。最后听小声的问记某某的帐上,心里很难受,后来又有人请客便不再去了。第二次是跟一个银行行长去另一区的银行,银行系统买单,银行自己赚钱,没那么坏的感觉。
一个比较不可思议的现象是老婆看着老公的现象,尤其是稍微有点钱的,老婆看老公看得很紧。几个人在说着笑话的时候嘲笑我纯洁的不知道"种花"是什么意思。我以为他们是在说玩笑话。看着夫妻感情都很好,青梅竹马长大的,哪里会真要这么看着,老公一点点自由都没有?姐夫的好朋友,即使洗个澡也要至少两个以上老婆选定的男人陪着,一个人陪怕会"做扣"。 他羡慕我姐夫能去青岛做生意。"要是我也能去青岛做生意的话,赔钱也干啊。只要是能一个人。"多可怜的人啊。朝晖不相信是真的,姐很惊讶怎么会有人不相信是真的。"男人当然是要看的啊,要不花花了怎么得了?"好像普遍的意识都是这样的。男人有钱就种花。认识一个"二奶",过得很滋润,大概比嫁个没钱的辛苦的好多了。联想到最近那个"宁可天天坐宝马里哭也不坐自行车上笑"的年轻姑娘,社会风气认识真的是普遍如此,有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小姐等着做"花",也怪不得老婆要那么紧得看着老公了。
变了的东西真是很多,可是我的小村子还是没变,壳变了,芯儿没变。乡亲还是那么亲。回去最大的心愿圆了。
再见北京,竟然已经是十年后。
并且,是变化最巨大的十年。
飞机降落的时候,很想看看城市的样子。窗外是厚厚的带黄色尘粒的云。不禁想,住在北京,就不得不在这样的云朵下生活啊。看到到雾色中朦朦胧胧的建筑物的时候,已经很接近地面了。
到地面上,不可不否认,空气还是比十年前好多了。呼吸的时候,没有物质感。看来,奥运对空气的治理,效果吸得到。
赞北京的公共交通。开通了快速公交。专门划了车道给快速公交,没有堵车,上下班的高峰期,比打的快。地铁站整洁漂亮,买票进站交票出站,全部是自动服务,整整有条。第一次在地铁站里Leo说,这里怎么象飞机场?听说北京修路的速度比不上大家买车的速度。可是公共交通方便舒适了,用的人多了,自然更环保。这个是美国比不上的。去北站坐火车去八达岭。火车站也是整洁漂亮。有人先检票,排队进站,不象从前那样一窝蜂的拥挤了。火车的厕所是效仿飞机上的设计,如厕,洗手,擦手,方便卫生。还提一句,这次,没看到收费厕所了。很多厕所也会提供纸,有洗手的地方和擦手的纸。来美国后我的一个很大的获得是思想意识上解放了。会跳开环境和一直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去思考。那时候想到厕所收费的问题。在国内,交钱才能去公厕觉不出有什么不合理的。在美国呆了些天,觉得厕所收费这样的事情很可笑,很不可思议。上厕所是人的最基本生理需要。如果没钱,连这样最基本的生理需要都没办法,是不是很可笑。这次没见到收费公厕。去肯德基单单上个厕所也没有被歧视,服务员很热心的告诉我厕所在哪儿。很多地方是快赶上美国了。
很多地方还是有垃圾。有人说国内的人素质差,到处扔垃圾。美国的小孩会到处找垃圾桶。Leo刚到中国的时候,看到姐姐吃东西的包装往窗外一扔,说"姐姐污染环境!"看到很多街头巷尾有垃圾。Leo问我,为什么中国人喜欢污染环境?我给他解释,是中国人没有美国人那么有钱,要是中国人更有钱了,就会更注意环境,就不乱扔垃圾了。Leo说,是美国人有钱能买垃圾筒,中国人没钱买不起垃圾筒吗?嗨,看我解释的。在国内呆了些天后,在北京街头,Leo说,我要把垃圾扔在地上。我说,不行不行,怎么能乱扔呢?他说,这里就是垃圾筒。我想,乱扔垃圾,不是素质问题!如果地面很干净,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丢垃圾了。很多事情是习惯和大环境的影响。Leo这个美国小孩刚呆了几天,就想往地上扔垃圾了。乱扔垃圾根本原因不是素质,还是不够有钱,基础建设没跟上。
吃的真好。必胜客在中国居然做成了比较全面的西餐。肯德基,麦当劳,比比皆是。还看到了papa John's, Subway。 比起中餐,这些西餐快餐还是贵。Leo一个小孩在必胜客买了98块钱的东西,我们三个大人在也算比较好的"食神粥"才吃了102块钱。 在美国麦当劳是穷人吃的,在中国麦当劳是有钱人吃的,还是有点这样的。
洗浴中心很火。大楼的装潢非常的豪华气派。很进门是模特一样的迎宾小姐,接下来有人给你换鞋,然后换衣服,洗澡。每步都有人为你服务。在洗澡的地方,大家都赤条条的走来走去还真是不适应。楼上吃饭,酒吧,网吧,书吧,娱乐,健身。饭也是很好,还有生鱼片,阿拉斯加霸王蟹,象比较好的自助餐。据说,买一张票68块钱,可以吃一顿晚餐,一顿宵夜,一顿早饭,还可以娱乐,睡一觉。真是不贵。不就是洗个澡吗?居然能做得这么轰轰烈烈,还这么热门,不知道这种经营模式是谁想出来的。
我找不到清华了
坐地铁在五道口下车。我努力搜寻记忆中的五道口服装市场,清华南门到东门那条斜斜的灰灰的沾满尘土的街,南门口的调色板酒吧,南门路上的小超市。。。在眼前的却是五花缭乱的标牌店面,肯德基,必胜客,高高的四四方方的楼房在周围云立。我不得不土土的傻傻的跟人打听,同学,请问清华大学在哪儿啊?即使到了清华,还是找不到任何记忆的碎片。一幢幢新的楼,有新的名字。记忆本来就模糊了,现实的东西又都是全新的,没见过的,我的清华几乎彻底不见了。
坐校车转了一圈。还是认不出我曾经呆过的地方。学生宿舍区是高高的新楼。直到图书馆,大礼堂,才找到了我的记忆。记忆中,清华一直是最漂亮的,最鲜艳的。从宿舍骑车到系馆,是最漂亮的一段路。路上绿绿的树,春天大片大片的连翘花,路边的小紫花,秋天一簇簇黄菊花,弯弯的臭水沟,两边的树都很好看。图书馆,大礼堂,清华学堂,日晷,二校门,别致又沉积着历史的建筑。可是,这一次,为什么记忆中鲜艳的颜色都变成了灰色呢?图书馆的楼显得很脏很旧,大礼堂在检修,清华学堂也是陈暗的旧色。是真的变灰了,还是因为我的心绪? 学校怎么不那么好看了?图书馆后面的那片小树林,从前周末的清早都在这里,树上拉个网,打羽毛球。还是那片树林,不是翠绿的了,这里那里堆着工具,乱乱的停了几辆车,也不是那片林了。拥挤的楼,十字路口的交通灯,乱糟糟的校车,乱糟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人,操场上的建筑用工具,我的校园怎么不那么好看了? 也许是在美国看多了干净宽敞的校园,我的眼睛变了?也许是记忆中的清华被我更加美化了?
我的老师也不见了。他的学生还还在做实验,有两个学生正在毕业答辩。他的办公室还挂着他的牌子。办公室的的门都换过新的了。屋里的格局也变了。从前他是面对着墙壁放他的书架和办公桌,现在的办公桌是对着门。沙发还是那样子。那次他去台湾出差前发烧,他就是那样蜷在沙发上,面前放着行李箱,歇一会儿就去赶飞机。他要是不那么坚强呢?
书架上的书还在,材料一摞一摞的推了几堆,却也不象是有人住的样子了。
都说了那么久,都想了那么久。终于终于来了。
在山姆·休斯顿国家森林里安营扎寨。两个孩子身上抹了厚厚的防晒霜,光着,在林间的营地跑来跑去。草根上松松软软的,好像到处都是给蚂蚁驻的洞。弟儿光着上身穿条小牛仔裤,露出雪白的好看的腰肌。爸爸说,看,牛仔裤广告!弟儿扭着浑圆的小蛮腰,走来走去,颇为得意。
邻居带着两个孩子给我们送来点篝火的木头。 "你叫什么啊?" 大一点儿的说,"我叫xxx。我的弟弟叫xxx,我的妈妈叫xxx,我的爸爸叫xxx"""那你几岁了?""我六岁,我的弟弟四岁,我的爸爸42岁,我的妈妈42岁。"小孩子看着我,认认真真的回答。说完,回头走了,蹦蹦跳跳的,因为帮助了别人心里很自豪很有神采。童言无忌。小孩的坦荡让我们觉得好玩好笑而又惭愧怎么自己长的这么大了。
在林间跋涉。走着走着,遇见一只大蜥蜴,一尺多长,停在湖边的枯树上,皮肤桃红色,粘乎乎的让人难受的样子。Leo说象是娃娃鱼,生活在水边,有时会到岸上。我们碰见的应该是成年的。皮肤有毒。 碰到了要好好洗手。 美国学校的小孩子数学学得慢,杂七杂八的知识却多。我有很多自然百科知识常常要仰仗他。他能说出一百多个恐龙的名字,他们多大,生活在什么年代,什么地方,什么特性。 去诊所看完医生,医生给了他两个恐龙的贴纸,问他是什么恐龙。他想了想,报出名来。医生惊讶的说,你知道这么多啊。他不以为然的说,"I am expert!"他现在的理想是要做研究恐龙的科学家。妈妈却希望他长大了会改变主意,要不然会多穷啊。
在湖边,倒下的一棵树上,停着一只绿色的蜥蜴,浑身明亮的翠绿,纤细的身体,象一片细树叶,一揸长。 有趣的是脖子下面不时的会突然伸出一大片长长的红色的东西,垂着。刚开始我还以为是舌头,仔细的看看好像是脖子上的。不动的时候一动不动,扬着头,一动起来嗖的一下窜到另一个地方。朝晖站在树的另一头,盯着它,随时准备逃命。
在湖边茂密的灌木里有鳄鱼。Alligator。在湖边的树林里穿行,也没看见一只。倒是看见无数的鱼头鱼骨头鱼皮。开始朝晖说是人钓上来,切了鱼片走留下来的。后来实在太多,象是被鸟啄上来吃掉的。
红莓刚刚开始要熟。和Leo在路边摘。大多还是绿的。摘到紫的和红的给弟儿吃。粉的不太熟的给爸爸妈妈吃。有点儿甜也有点儿酸。Leo很挑剔,不吃。弟儿在爸爸背上,吃完一个伸着手,小脚蹬蹬,"啊—啊--"还要!
桑椹也有熟的,从树上落下来。树又高又直,摘是摘不到的,只能捡落在草叶上的。
小孩子是还记得自己的天性的。大人会因为追求舒适啊,流行啊,随大流啊,有时候把自己的天性给忘记。小孩子离自己的起点还不远,还不会忘,也还没学会装。弟儿在树林子里,高兴的这跑跑,那坐坐,扯片叶子,拔个草。怎么也不腻。玩得欢,根本不需要什么玩具。
晚上,天黑透了。两个孩子在帐篷里跌跟头。帐篷是正六边形,下面给地垫铺的满满的。他们从这头滚到那头,咯咯咯乐。我都给他们滚晕了,分不清哪边是门头该朝哪儿睡。 他们是头一回在一块儿睡觉呢。天黑了那么久也还是不睡,跌跟头,瞎乐。
弟儿也是第一回跟我们睡。半夜还是象在他小床里那样,爬起来,翻个跟头到另一头,接着睡。翻到Leo身上,滚下来,Leo睡梦中伸出手搂着他。Leo跟弟儿更好了。弟儿把他的牛奶全倒到自己的衣服和裤子上之后要Leo的。Leo给了他。过了一会,Leo委屈的说,"我还一口没喝呢。"我说,"那你给他抢回来。" Leo抢下来弟儿哭,Leo又赶紧递回去。Leo说,"我抢了他会哭。"最后还是Leo一口没喝,给弟儿全倒到衣服裤子汽车座椅上。
德州不太有趣,有一些自己的特点,地大,牛大,拔枪快,不喜欢奥巴马。达拉斯更不太有趣,一大块地,没有山,湖都是人工的,土质差,只能长些看上去吃苦耐劳的植物。这次开车一路上,看到野地的花儿开了。蓝的红的黄的,路边的山坡上,满满的都是好看的野花儿。走过这么多地方,除去人工种植的,还真没在别的地方见过这样满山遍野的野花呢。突然看到了德州也美的。
要去给他们办旅行证了。正上着班,突然想起弟儿护照上的照片,穿件蓝色的夹克,勉强的抬着头,小脑袋是歪的,眼睛是斜的,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忍不住心里软软的,忍不住笑。
他现在1岁三个月,越来越好玩了。
今天早晨赖唧唧的跟着我,我去哪儿都要跟着。直到穿鞋的时候,他抱着我的一只笨重的大皮鞋递给我,"恩—" 我说,"弟儿,去帮妈妈拿钥匙吧。"转身吧嗒吧嗒的跑到抽屉那里开抽屉。
拿了钥匙,还要拿红色那个饭包,重重的,往胳膊上挎,一溜就溜到肩膀上。就擎着一只胳膊,因为重量,斜着身子,歪歪的拖沓拖沓的往车库门那儿走。
我把他抱上车,坐在我前面,开了车,他开始得意。小手摆一摆,"叭叭!"双手握住方向盘,小幅度的左右转转。车出了车库了,这时候就情愿了,爸爸把他抱开,小手上下摆摆,"叭叭."
爸爸说,惯出毛病了。每天早晨一定要送妈妈,把车开出车库。 有一次因为跟他一起开车还把妈妈大新车的bumper挂在车库门上挂下来。
他的招牌trick是每次天上有飞机的时候,甚至只听到声音,他的右手食指举起来,从天上划过,嘴里说,"呜----~~~"。后来问他,"弟儿,飞机呢?"一根小手指就举起来,"呜----~~~"小孩的trick是自己创造来的。
姥爷推他的时候,他还会唱歌。跟他说,"弟儿,唱个歌吧。"他的嘴里就会发出似乎是无意识的细小的声音。每次让他唱歌他就会这样。知道这真是弟儿唱歌呢。
好像秉承他妈妈的天赋,喜欢爬高钻洞。是个高就爬,见到缝就钻。有一次爬到他的学步车的顶上,两手一撒,得意的叫,让姥看。把姥吓的,不敢吭声,悄悄走过去,把他抱下来。还有一次,在操场上,跨栏的杆下面有根杆离地面比他的头还窄的缝。他往下钻,把头横过来,比来比去居然就整个人全钻过去了。看着那么低的杆,让人不信。让他再钻一遍,给他录个象,他不干了。
很早之前,拿着电话往耳朵上放,拿遥控器往前面伸,拿钱包往爸爸口袋里放。他不动声色的观察,模仿。 和朋友讨论养老大和老二的区别。老大的时候,爸妈紧张兮兮,不停的提醒,引导,看到鸟儿,"快看,那里是鸟儿。"看到车,"快看,车--"生怕遗漏了什么。小孩的小脑袋总是给爸爸妈妈推着走。 轮到老二,爸妈好整以暇,老二反而落得自由自在,反而有更多空间去观察思考。
看到哥哥吃东西就去抢。他不用手,把小嘴凑上去,小嘴努力往前探着够。小样儿真好玩。
想想他们哥儿俩就开心。就是,孩子是父母欢乐的源泉。
每到礼拜一,Travis都要问我"周末过得怎么样?干什么了?"
"还行吧。"想了想,自己周末都干啥了,"哦,带Leo去朋友的生日会了。"
总是没什么特别的。这个周末过得跟上个周末一样,上个周末和大上个周末一样。。。
每天早晨,都是一个样儿。听Leo在楼下大叫,"妈妈!"冲出浴室,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和Leo说。
- "Bye mama!"
- Bye Leo!"
- "Have a good day!"
- "You too!"
小孩儿摆摆他的小手,背起他的黑书包,踢踢踏踏的跟着爸爸走了。
这套话,从不走样儿。送走Leo,意味着一天的开始。
每天晚上,陪好Leo,在黑暗中和他说,
- "Good night!"
- "Good night!"
- "Sleep tight!"
- "Sleep tight!"
- "Don't let bed bug bite!"
- "Don't let bed bug bite!"
- "I love you!"
- "I love you too!"
- "Have a good dream!"
- "Have a good dream!"
- " 睡吧。"
- "睡吧。"
这套话,三年了,也从来没变过。说完了,就可以离开他的房间了,意味着一天的结束。
天天如此,简单的重复。每天看不到变化。过一些日子,发现孩子又长大一些了。
朋友送了本书,《The space between us》。看了一半,不敢再看。翻到最后看了结局,只能把书搁下了。生活de细碎,给作者细致的笔触刻画的触目惊心。生活的沉重与无奈,真实的直白的呈在眼前,却又找不到任何出路,看不到希望。所以,收尾只能是这样的情景:她站在海里,渴望海水把她吞没。然而,她却不能这样做。还有她爱的人需要她,她还得回家,明天,无奈的生活还得继续。
生活必须前行。平淡的生活,琐事的压力,我们无所选择。必须选择让自己快乐。我实在只是一个小女人,管不了社会,管不了阶层的存在,管不了人类的不公平,只管得了自己的快乐。
邻居门前有两棵树,是这个小区最漂亮的树。前任主人精心修理,树高高的,修长优雅的给二层的小楼搭了伞,丝毫不会挡住房子,反而显得房子更敞亮。因为这两颗树,这个房子是这片小区最好看的房子。每次散步,走在树下,都要停留片刻,抬头望望。美丽的东西不经意中给你丝丝点点的享受。前主人走了,新搬来一家中国人。前几天,居然把书给砍了!朝晖很伤心。我也很伤心。看着他们家门前堆的象小山一样的一截一截的大木桩,象失去一个好朋友一样难过。数了数年轮,三十岁了。建房子之前就在了。切下来一片寸厚的,放纸袋里,等它慢慢的干。等它干了,做一个笨拙的装饰品。得让它慢慢的干。心急,干得快了,就会变形,会裂纹。象对待这日子,耐心的慢慢的过。单这想法,让我在耐心的等待中,满怀希望的期待。
这个周末,要去海湾钓螃蟹,野营。想起搁置已久的帐篷睡袋,就激动不已。好像已经感觉到湿漉漉冰凉凉的空气就在鼻息,身边弥漫着帐篷的味道,听着树梢哗啦啦风吹过的声音。
这些小期待,小点缀,让我在平淡的生活里安然。
越是不容易让人读懂的东西,越耐读,经琢磨。越是含蓄,不肯说出口的爱,越让人打动,回味无穷。这大概是《傲慢与偏见》成为经典大书的原因。
可是好莱坞好像不太明白这点。骄傲不肯承认爱的Darcy,变成了皱着眉头,爱的痛苦的英俊少年。喜欢读书思考,有独立见地,秀外慧中的Elizabeth,成了一活泼外向的绝世美女。勾人心魄的那个眼神,那个簇着小鼻子勾引男人的美女样儿啊,真是让我受不了。最喜欢Elizabeth,世外高人一样的Bennet,变成了一个啥事不管,快要死的老头子。Ms Bennet原本应当是谈吐庸俗而不自知的贵夫人,出席舞会到处推介她的女儿,在电影里成了肥胖低俗的农妇大妈,一绝望主妇。拥有非凡美貌的温柔的Jane,扎人堆儿里一眼找不出来,而Elizabeth倒是漂亮的在人堆里一眼就跳出来,就因为她是主角?Miss Binley丑的根本就不具有跟Elizabeth竞争的可能。Collin被糟蹋成一小矮子,样子很像Shrek里的矮王子。爱就一个字,说就说了,爱就爱了。所有的情节,爱情,都那么直通通的,纯美式的。内心骄傲的Darcy, 不屑于世俗礼教,为所欲为,怎么会那么痛苦的喊,"我要跟我的家族抗争!"好莱坞还真是这么低智商没文化吗?让我受不了。
是经典,总有些魔力吧。所以,找电影来看。期望从影像中重现心目中的想象。可是,却被狠狠的伤了一把心。
而书是这样的耐看。整本书都含蓄,细腻,那样的隐忍,让人屏住呼吸,欲罢不能。
Darcy与Elizabeth互相都是那么骄傲,审慎的琢磨自己内心的真实。从Darcy表白开始,我是那么的提着心,生怕那两个骄傲敏感的人,说错一句话,就错失一生的爱。所以,看前180页,花了两个月。看后180页,花了两个晚上。
英国人是不是都特别聪明,思维特敏捷?每个人说话都是这种模式,一个简单的yes or no,都是否了又否,转了又转,曲里拐弯。可是听的人都立即明白意思,还同样的用否了又否,转了又转,曲里拐弯的回答。我想,要是我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跟人说话,一定是小呆瓜一个。很多对话我都是云山雾罩,看好几遍才确定到底是yes还是no。有时干脆只能通过下文的意思才猜出来。《傲慢与偏见》是几乎所有book club的必读本,学生文学课上的 必修书。据说,主要是因为它的语言。
可能是因为简单吧,我还是不是那么明白它为什么被奉为那么经典的书。我觉得它更像是流行浪漫爱情小说,《简爱》《呼啸山庄》一类的。比起《百年孤独》《麦田守望者》《荒野的呼唤》 一类,还是太轻太浅了些。也许还是有些神韵我没有领略到?
有一次在阿拉斯加,Denali国家公园,看到两只熊。显然一个是妈妈一个是孩子。熊孩子到了该自己独立的时候了,妈妈赶他走。于是我们远远的看到在河滩这一幕。熊孩子不肯走。妈妈赶他走,看他走了,就扭头往另一个方向走。熊孩子走走,回头看到妈妈不往这边看了,又转过头跟妈妈后面。妈妈发现了,扭头扑上去要打他,他吓得再扭头走。这样来来回回一直折腾着。
熊是这样,我们是不是也是这样。在某一个时间,妈妈需要把孩子推出去。否则,孩子学不会自己面对,也变成妈妈的负担。
Growing pain是很恰当的词。不管爸爸妈妈怎么样想保护孩子,想让他高兴,不想让他受苦,成长的过程不可避免的要有growing pain。不发生在现在,就发生在将来。爸爸妈妈想做的,是在有能力给他足够的控制和引导的时候,帮助他度过这个growing pain。而不会让他在将来,爸爸妈妈不能够帮他的时候,让他一个人孤零零的面对。
孩子是非常有韧性的,有大人比不了的非常强的承受力。不需要对他诚惶诚恐。在教育过程中对他严厉一些,冷酷一些,就担心他弱小的心灵受到永远的伤害。爱要放在心里,爱的深沉。只要是父母真正爱他,他一定知道,不需要担心对他的残酷会让他怀疑父母的爱。
要采取打一巴掌揉三揉的政策。他记住了痛,也看到了爱。
你教他正面勇敢面对问题,他就会正面勇敢面对问题。你教他逃避问题,他就会逃避问题。成长的过程,各种问题和困难是避免不了的。即使你象鸵鸟一样把头埋在土里,问题依然是存在的。不如教他大胆面对。
世界上没有一个孩子不是好孩子。如果有问题只能是环境和教育问题。
对待孩子是要着眼于将来。一次不吃饭,一个晚上睡觉少,一天心情不好,一次感冒发烧都不会对未来造成什么大的影响。给他机会承担自然后果,是给他最好的老师。
不要替他做事情,也不要替他承担后果。
不要不管他。把自由给他,当他的朋友,但不是旁观者。在必要的时候,给他非常明确的建议和指导。
世上没有完美的父母。即使那些宣称教育子女非常成功的父母,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错误。第一个孩子都是pancake,never turned out to be good。对自己多些信心和肯定。只要有爱在心里,它会给你最好的指导。
Mall里有个旧书会,一年一度,卖图书馆淘汰的旧书和人们捐的旧书。礼拜五因为下雪的缘故,公司里没有什么人。南方人不会在雪地里开车。下一点点雪就借口不上班了。也趁机下午两点钟就溜出去。
身上没现金,搜刮了所有硬币和同事所有的现金,也就凑了三块钱。
书很多。新的旧的,一排排的。我只找硬皮书,古老的那种。有很多经典名著,也有很多摆在书架上充门面的那种硬脊金装的。翻开,字小小的,纸薄薄的,边缘齐刷刷的,不喜欢就扔下了。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臭毛病,只要看印的舒服摸着舒服的书。
最后,刚刚好三块钱,买到了两本书。一本是E.B.Whites的《Charlotte's Web》。Leo把电影借回来两次了。结果回家给Leo从车上翻出来。礼拜六整个下午都埋在书里。本来还以为这种长篇小说对他还是早了些呢。
另一本书是Letters of James Whitcomb Riley. James Riley(1849 – 1916)是美国把儿童诗写得最好的作家。一个喜欢孩子的人怎么都是好人。一个能把孩子写好的作家怎么都是好作家。唯一的缺憾是书信只是James Rilley写给别人的。没有另一方的信。
1930年版的,用的是手工纸。粗糙发黄的纸,硬挺厚重的质感。粗糙不齐的边缘。毫不吝啬的大号清晰的印刷。极精美的一本书。小心的一页一页翻着。手指在纸面摩挲,禁不住欣喜若狂。
对旧书的喜爱开始于那本《Out of Africa》。买了1938年第一版。是受了《84,charing cross road》的那个女作家的影响。情不自禁的喜欢。同样内容的书,看书时的感觉会如此不同。仿佛书的存在的时间历史都沉淀在了里面,读着读着就慢慢的把时间拉回去,亲切的体会着当时的人看着当时的书的那情那景。摸着书页,仿佛摸过历史。多年以前,有一个和你年纪一样大的人同样的翻着同一本书。时间过去了,时代过去了,但在当时,那个人跟现在的你一样大,一样的看这本书。书,过滤掉变迁的世事,留下了一种永恒。
去年的圣诞礼物又买了1945年版未删节的《Pride and Prejudice》。 有一次在机场候机厅,捧着书读的时候。一个女孩子惊叹,"好漂亮的书!""可以给我摸一摸吗?"于是两个有同样爱好的人在无聊的机场越聊越投机,聊了很久,直到分别。从书开始,聊不同国家的文化是如此不同,人的本性是如此的相同。。。那是个荷兰女孩子,自己出资到美国参加一个13天的培训。认识几个欧洲女孩子。给我的感觉都是非常自信,非常独立。是欧洲真正的意识上的男女平等造成的。
这是第三本了。是个宝贝。随手翻到某一页,读一读。放下来。日子是浪漫而美好的。
《挪威森林》里的男主人公的好朋友永泽不读作者死后不足30年的书。我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是几乎是绝不感冒流行。人生短暂。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东西一批一批给时代淘汰掉,踉踉跄跄的追着流行。不忍心用自己短暂的生命去做筛子,筛落很多很多东西,才留下一点点可以沉淀。所以宁可呆在筛子后面,接住已经被时间筛选过的。 喜欢厚重有质感的人生。 有限的生命面前,永恒对于人类有特殊的魅力。
就像女孩子的美貌随着年纪会消逝,最后赢的是气质,由内而外的自信和风度。
去看午夜场的阿凡提。去的早了些。场子依然火爆。一对对的人,抱着大桶的爆米花。找好位子坐下来,两个人闲着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坚决支持和鼓励朝晖找情儿。
朝晖口头上坚决不找。
进了婚姻的围城那么久了,都过了七年之痒,生活平淡的都没激情了。这时要是遇一青春气息的小姑娘,开始一段感情,多美好的事啊。据说,这是治疗男人中年危机的最好办法呢。
于是有了这个争论。大致是这样的。
灰: 对所有男人都是有吸引力的事情。人不能对自己太自信,如果要做的正确的话,光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行的。信仰会给你这种力量。
我:是美好的就应该接受。为什么不呢?
灰:正因为美好,舍弃她,才珍贵和有分量,需要真正的爱才做得到。杨XX把过了期的牛奶送给你,他爱你吗?你的妈妈把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不舍得吃留给你吃,那样才是真正的爱你。舍弃的爱才是真正的爱,上帝看得到。
我:上帝把一个美好的东西放在你的面前,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要给你诱惑,给你一个抵制诱惑机会,好让他看得到你舍弃了,你做的好。
灰:每个人都是有sin的。要能够面对这个诱惑,打败这个sin不是容易的事情。
我:不是要打败这个sin而要take care 这个sin。就像每个人生下来,他的body就是他的sin,有各种各样的需求。他要take care 他的sin,给他的body喂饱,穿好。。。 上帝给我们每个人自由意志,是有他的道理的。我们要好好利用我们的自由意志。
灰:所以你要用你的自由意志决定你去做正确的事。知道是不对的事情,就不能去做。
我:你的这种情况的极端就是修道士,和尚。如果每个人都是这样,那世界多没劲了。那哪儿有那么多美好的故事,哪儿有那么多电影可看呢?大家都来看电影,是因为是美好的事情,都喜欢。
灰:那大家都喜欢看战争片。那是不是战争就是美好的,都喜欢?
。。。。
这时候灯熄了,电影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