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20, 2010

Up in the Air

一个成熟、自信的中年男人以天空为家,职业就是在各地穿梭告诉人们"你被解雇了",早已把世俗的房子,婚姻,家庭,儿女,亲情视为牵绊,唯一所要的就是空空的而轻松的背包。因为有这个人生哲理蚕茧牢牢的裹着,从来不会受伤害,即便是在圣诞夜所有亲人团聚的夜晚独自旅行也怡然自得。生活偏要派来年轻气盛的大学毕业生,来个醍醐灌顶,又带回家庭聚会中浓浓亲情;生活把他的蚕茧穿刺了洞;生活在他生命中又带来一个女人,萍水相逢,在旅途中相逢,在空中别去;拆开蚕茧的男人似乎注定要受伤害,站在她家门口的雪地上才明白她的真实生活是一个妻子和一个母亲,而他是旅途中”未长大“的游戏;等你拆开蚕茧,你知道你想要的你并得不到,今晚,万家团圆时,即便是对于那些被你解雇的人也是,但是你还在空中;拆开了蚕茧,回去很难。

没有结果,这便是结果。知道为什么很多男人喜欢这影片,这是悲情的极致。最近听了首歌 ,小柯的。
“你说我容易吗
上辈子欠你的
我都快累死了
还要硬挺着”
也许这话在你心里说了很多遍了,如此直白的说出来,听着却不是滋味,这不是男人的语言。一个像这样的片子,一个拉着行李箱的男人在今晚还要回到旅途,这是我所有想说的,也许也是你的。我不是歌手或影片制作人,但若是,就要做这样的作品,让你和你的伴侣从中看到你自己,没有眼泪和争辩,只是让我们去想。

朝晖

Wednesday, March 10, 2010

生活的平淡

每到礼拜一,Travis都要问我"周末过得怎么样?干什么了?"

"还行吧。"想了想,自己周末都干啥了,"哦,带Leo去朋友的生日会了。"

总是没什么特别的。这个周末过得跟上个周末一样,上个周末和大上个周末一样。。。


 

每天早晨,都是一个样儿。听Leo在楼下大叫,"妈妈!"冲出浴室,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和Leo说。
- "Bye mama!"
- Bye Leo!"
- "Have a good day!"
- "You too!"

小孩儿摆摆他的小手,背起他的黑书包,踢踢踏踏的跟着爸爸走了。

这套话,从不走样儿。送走Leo,意味着一天的开始。

每天晚上,陪好Leo,在黑暗中和他说,
- "Good night!"
- "Good night!"
- "Sleep tight!"
- "Sleep tight!"
- "Don't let bed bug bite!"
- "Don't let bed bug bite!"
- "I love you!"
- "I love you too!"
- "Have a good dream!"
- "Have a good dream!"
- " 睡吧。"
- "睡吧。"


这套话,三年了,也从来没变过。说完了,就可以离开他的房间了,意味着一天的结束。

天天如此,简单的重复。每天看不到变化。过一些日子,发现孩子又长大一些了。

朋友送了本书,《The space between us》。看了一半,不敢再看。翻到最后看了结局,只能把书搁下了。生活de细碎,给作者细致的笔触刻画的触目惊心。生活的沉重与无奈,真实的直白的呈在眼前,却又找不到任何出路,看不到希望。所以,收尾只能是这样的情景:她站在海里,渴望海水把她吞没。然而,她却不能这样做。还有她爱的人需要她,她还得回家,明天,无奈的生活还得继续。

生活必须前行。平淡的生活,琐事的压力,我们无所选择。必须选择让自己快乐。我实在只是一个小女人,管不了社会,管不了阶层的存在,管不了人类的不公平,只管得了自己的快乐。

邻居门前有两棵树,是这个小区最漂亮的树。前任主人精心修理,树高高的,修长优雅的给二层的小楼搭了伞,丝毫不会挡住房子,反而显得房子更敞亮。因为这两颗树,这个房子是这片小区最好看的房子。每次散步,走在树下,都要停留片刻,抬头望望。美丽的东西不经意中给你丝丝点点的享受。前主人走了,新搬来一家中国人。前几天,居然把书给砍了!朝晖很伤心。我也很伤心。看着他们家门前堆的象小山一样的一截一截的大木桩,象失去一个好朋友一样难过。数了数年轮,三十岁了。建房子之前就在了。切下来一片寸厚的,放纸袋里,等它慢慢的干。等它干了,做一个笨拙的装饰品。得让它慢慢的干。心急,干得快了,就会变形,会裂纹。象对待这日子,耐心的慢慢的过。单这想法,让我在耐心的等待中,满怀希望的期待。

这个周末,要去海湾钓螃蟹,野营。想起搁置已久的帐篷睡袋,就激动不已。好像已经感觉到湿漉漉冰凉凉的空气就在鼻息,身边弥漫着帐篷的味道,听着树梢哗啦啦风吹过的声音。

这些小期待,小点缀,让我在平淡的生活里安然。

 

Thursday, March 4, 2010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越是不容易让人读懂的东西,越耐读,经琢磨。越是含蓄,不肯说出口的爱,越让人打动,回味无穷。这大概是《傲慢与偏见》成为经典大书的原因。

可是好莱坞好像不太明白这点。骄傲不肯承认爱的Darcy,变成了皱着眉头,爱的痛苦的英俊少年。喜欢读书思考,有独立见地,秀外慧中的Elizabeth,成了一活泼外向的绝世美女。勾人心魄的那个眼神,那个簇着小鼻子勾引男人的美女样儿啊,真是让我受不了。最喜欢Elizabeth,世外高人一样的Bennet,变成了一个啥事不管,快要死的老头子。Ms Bennet原本应当是谈吐庸俗而不自知的贵夫人,出席舞会到处推介她的女儿,在电影里成了肥胖低俗的农妇大妈,一绝望主妇。拥有非凡美貌的温柔的Jane,扎人堆儿里一眼找不出来,而Elizabeth倒是漂亮的在人堆里一眼就跳出来,就因为她是主角?Miss Binley丑的根本就不具有跟Elizabeth竞争的可能。Collin被糟蹋成一小矮子,样子很像Shrek里的矮王子。爱就一个字,说就说了,爱就爱了。所有的情节,爱情,都那么直通通的,纯美式的。内心骄傲的Darcy, 不屑于世俗礼教,为所欲为,怎么会那么痛苦的喊,"我要跟我的家族抗争!"好莱坞还真是这么低智商没文化吗?让我受不了。

是经典,总有些魔力吧。所以,找电影来看。期望从影像中重现心目中的想象。可是,却被狠狠的伤了一把心。

而书是这样的耐看。整本书都含蓄,细腻,那样的隐忍,让人屏住呼吸,欲罢不能。

Darcy与Elizabeth互相都是那么骄傲,审慎的琢磨自己内心的真实。从Darcy表白开始,我是那么的提着心,生怕那两个骄傲敏感的人,说错一句话,就错失一生的爱。所以,看前180页,花了两个月。看后180页,花了两个晚上。

英国人是不是都特别聪明,思维特敏捷?每个人说话都是这种模式,一个简单的yes or no,都是否了又否,转了又转,曲里拐弯。可是听的人都立即明白意思,还同样的用否了又否,转了又转,曲里拐弯的回答。我想,要是我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跟人说话,一定是小呆瓜一个。很多对话我都是云山雾罩,看好几遍才确定到底是yes还是no。有时干脆只能通过下文的意思才猜出来。《傲慢与偏见》是几乎所有book club的必读本,学生文学课上的 必修书。据说,主要是因为它的语言。

可能是因为简单吧,我还是不是那么明白它为什么被奉为那么经典的书。我觉得它更像是流行浪漫爱情小说,《简爱》《呼啸山庄》一类的。比起《百年孤独》《麦田守望者》《荒野的呼唤》 一类,还是太轻太浅了些。也许还是有些神韵我没有领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