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从中学开始,就倾心于流浪。高中留言簿上,我的理想是“骑一匹野狼,浪迹天涯”。
在一个日记本里,很重要的摘抄了一句:“要做流浪的吉普赛人,即使一无所有也要永远歌唱。”
大学的时候,怀着浪漫的情怀,憧憬着能做流浪歌手的情人。在济南的大街小巷,追随着那个带一顶黑色棒球帽,一头长发的流浪歌手。他却对我说,我的情人,在西双版纳。他的歌声中的思念与深情,是给他流浪在云南大学时偶遇的姑娘。离别时,我默默的,把自己最心爱的骷髅头项链送给了他。轻飘飘的失落。
流浪,路上,远方。让我如此钟情。
在伯克利的街头,草地上,马路边,常常会有流浪的人。有一天,骑车子在路上,我想起来了,这个生活状态,其实,就是我年轻时的梦想。
流浪的人和无家可归流落街头的流浪汉不一样。同样的带着全部家当在街头,从体态和眼神中,马上能觉察到截然的不同。流浪汉对生活,没有什么希望和追求的无所谓。而流浪的人,他们的眼神中有着不一样的追求和不一样的神采。流浪,是对生活方式的一种选择,是一种格调。有一个人,和他的很帅气的狗在一起,拿着一个笔记本写字。有一个人,载满东西的车子前头,端端正正的坐了只加菲猫。有一个人,他的裤子千丝万缕,破成那样的千丝万缕,不是单单岁月能够造就的,看起来很时尚。如果有这种可能,真想去聊聊天,走近他们的世界。
看到这些人的时候,我就想起了Jack Kerouac. 杰克帅呆了。他花了三年的时间在路上,然后花了三个礼拜的时间写了部小说,叫“On the road”。小说不分章,不分节,一气呵成,打印机打成长长的一卷。没有人愿意出版,知道好多年后,编辑给分了章,分了节,改了好多,给出版了。再后来,这部书成了经典。再后来,不分章不分节的原版给出版了。
看到伯克利的流浪的人,我就觉得杰克在路上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对物质上的贫穷不在意不计较,却极力追求一种另类的精神上的东西。他有一个朋友,很有趣。生活上对时间的利用极其精准。每个夜里,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和这个女人睡觉,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换到另一个女人那里睡觉。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和朋友相对而坐,讲话。不许有任何保留的,把深层的思想说出来。就是这么酷。
我去野营的时候,装备精良。我的家里有舒服的床。我买很好的厨具。我买喜爱的东西。我的生活,很依赖于物质。即便我把我的生活期待值降得很低,把我的欲望降得很低,我还是没有勇气放弃舒适,像这些人一样。
梦想,只是梦想。留在年轻的岁月里,和现实已经有了很长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