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4, 2010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越是不容易让人读懂的东西,越耐读,经琢磨。越是含蓄,不肯说出口的爱,越让人打动,回味无穷。这大概是《傲慢与偏见》成为经典大书的原因。

可是好莱坞好像不太明白这点。骄傲不肯承认爱的Darcy,变成了皱着眉头,爱的痛苦的英俊少年。喜欢读书思考,有独立见地,秀外慧中的Elizabeth,成了一活泼外向的绝世美女。勾人心魄的那个眼神,那个簇着小鼻子勾引男人的美女样儿啊,真是让我受不了。最喜欢Elizabeth,世外高人一样的Bennet,变成了一个啥事不管,快要死的老头子。Ms Bennet原本应当是谈吐庸俗而不自知的贵夫人,出席舞会到处推介她的女儿,在电影里成了肥胖低俗的农妇大妈,一绝望主妇。拥有非凡美貌的温柔的Jane,扎人堆儿里一眼找不出来,而Elizabeth倒是漂亮的在人堆里一眼就跳出来,就因为她是主角?Miss Binley丑的根本就不具有跟Elizabeth竞争的可能。Collin被糟蹋成一小矮子,样子很像Shrek里的矮王子。爱就一个字,说就说了,爱就爱了。所有的情节,爱情,都那么直通通的,纯美式的。内心骄傲的Darcy, 不屑于世俗礼教,为所欲为,怎么会那么痛苦的喊,"我要跟我的家族抗争!"好莱坞还真是这么低智商没文化吗?让我受不了。

是经典,总有些魔力吧。所以,找电影来看。期望从影像中重现心目中的想象。可是,却被狠狠的伤了一把心。

而书是这样的耐看。整本书都含蓄,细腻,那样的隐忍,让人屏住呼吸,欲罢不能。

Darcy与Elizabeth互相都是那么骄傲,审慎的琢磨自己内心的真实。从Darcy表白开始,我是那么的提着心,生怕那两个骄傲敏感的人,说错一句话,就错失一生的爱。所以,看前180页,花了两个月。看后180页,花了两个晚上。

英国人是不是都特别聪明,思维特敏捷?每个人说话都是这种模式,一个简单的yes or no,都是否了又否,转了又转,曲里拐弯。可是听的人都立即明白意思,还同样的用否了又否,转了又转,曲里拐弯的回答。我想,要是我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跟人说话,一定是小呆瓜一个。很多对话我都是云山雾罩,看好几遍才确定到底是yes还是no。有时干脆只能通过下文的意思才猜出来。《傲慢与偏见》是几乎所有book club的必读本,学生文学课上的 必修书。据说,主要是因为它的语言。

可能是因为简单吧,我还是不是那么明白它为什么被奉为那么经典的书。我觉得它更像是流行浪漫爱情小说,《简爱》《呼啸山庄》一类的。比起《百年孤独》《麦田守望者》《荒野的呼唤》 一类,还是太轻太浅了些。也许还是有些神韵我没有领略到?


 


 


 

3 comments:

Li said...

Have you watched this version in 1995 by BBC? I like this one better.

http://www.imdb.com/title/tt0112130/

Anonymous said...

是一本轻松的小说,看来不一定要题材沉重才能成为经典。也许是文字的优美,或是永恒的人性。

蓝调共和 said...

推荐你看BBC拍的一套《傲慢与偏见》的剧集,共6集,是最能体现原著精神的影视改编了,很受粉丝的赞赏。我个人也非常喜欢。可在电驴下载。
——我是蓝调,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