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5, 2010

分别十年后的你


再见北京,竟然已经是十年后。

并且,是变化最巨大的十年。

飞机降落的时候,很想看看城市的样子。窗外是厚厚的带黄色尘粒的云。不禁想,住在北京,就不得不在这样的云朵下生活啊。看到到雾色中朦朦胧胧的建筑物的时候,已经很接近地面了。

到地面上,不可不否认,空气还是比十年前好多了。呼吸的时候,没有物质感。看来,奥运对空气的治理,效果吸得到。

赞北京的公共交通。开通了快速公交。专门划了车道给快速公交,没有堵车,上下班的高峰期,比打的快。地铁站整洁漂亮,买票进站交票出站,全部是自动服务,整整有条。第一次在地铁站里Leo说,这里怎么象飞机场?听说北京修路的速度比不上大家买车的速度。可是公共交通方便舒适了,用的人多了,自然更环保。这个是美国比不上的。去北站坐火车去八达岭。火车站也是整洁漂亮。有人先检票,排队进站,不象从前那样一窝蜂的拥挤了。火车的厕所是效仿飞机上的设计,如厕,洗手,擦手,方便卫生。还提一句,这次,没看到收费厕所了。很多厕所也会提供纸,有洗手的地方和擦手的纸。来美国后我的一个很大的获得是思想意识上解放了。会跳开环境和一直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去思考。那时候想到厕所收费的问题。在国内,交钱才能去公厕觉不出有什么不合理的。在美国呆了些天,觉得厕所收费这样的事情很可笑,很不可思议。上厕所是人的最基本生理需要。如果没钱,连这样最基本的生理需要都没办法,是不是很可笑。这次没见到收费公厕。去肯德基单单上个厕所也没有被歧视,服务员很热心的告诉我厕所在哪儿。很多地方是快赶上美国了。

很多地方还是有垃圾。有人说国内的人素质差,到处扔垃圾。美国的小孩会到处找垃圾桶。Leo刚到中国的时候,看到姐姐吃东西的包装往窗外一扔,说"姐姐污染环境!"看到很多街头巷尾有垃圾。Leo问我,为什么中国人喜欢污染环境?我给他解释,是中国人没有美国人那么有钱,要是中国人更有钱了,就会更注意环境,就不乱扔垃圾了。Leo说,是美国人有钱能买垃圾筒,中国人没钱买不起垃圾筒吗?嗨,看我解释的。在国内呆了些天后,在北京街头,Leo说,我要把垃圾扔在地上。我说,不行不行,怎么能乱扔呢?他说,这里就是垃圾筒。我想,乱扔垃圾,不是素质问题!如果地面很干净,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丢垃圾了。很多事情是习惯和大环境的影响。Leo这个美国小孩刚呆了几天,就想往地上扔垃圾了。乱扔垃圾根本原因不是素质,还是不够有钱,基础建设没跟上。

吃的真好。必胜客在中国居然做成了比较全面的西餐。肯德基,麦当劳,比比皆是。还看到了papa John's, Subway。 比起中餐,这些西餐快餐还是贵。Leo一个小孩在必胜客买了98块钱的东西,我们三个大人在也算比较好的"食神粥"才吃了102块钱。 在美国麦当劳是穷人吃的,在中国麦当劳是有钱人吃的,还是有点这样的。

洗浴中心很火。大楼的装潢非常的豪华气派。很进门是模特一样的迎宾小姐,接下来有人给你换鞋,然后换衣服,洗澡。每步都有人为你服务。在洗澡的地方,大家都赤条条的走来走去还真是不适应。楼上吃饭,酒吧,网吧,书吧,娱乐,健身。饭也是很好,还有生鱼片,阿拉斯加霸王蟹,象比较好的自助餐。据说,买一张票68块钱,可以吃一顿晚餐,一顿宵夜,一顿早饭,还可以娱乐,睡一觉。真是不贵。不就是洗个澡吗?居然能做得这么轰轰烈烈,还这么热门,不知道这种经营模式是谁想出来的。


 

我找不到清华了

坐地铁在五道口下车。我努力搜寻记忆中的五道口服装市场,清华南门到东门那条斜斜的灰灰的沾满尘土的街,南门口的调色板酒吧,南门路上的小超市。。。在眼前的却是五花缭乱的标牌店面,肯德基,必胜客,高高的四四方方的楼房在周围云立。我不得不土土的傻傻的跟人打听,同学,请问清华大学在哪儿啊?即使到了清华,还是找不到任何记忆的碎片。一幢幢新的楼,有新的名字。记忆本来就模糊了,现实的东西又都是全新的,没见过的,我的清华几乎彻底不见了。

坐校车转了一圈。还是认不出我曾经呆过的地方。学生宿舍区是高高的新楼。直到图书馆,大礼堂,才找到了我的记忆。记忆中,清华一直是最漂亮的,最鲜艳的。从宿舍骑车到系馆,是最漂亮的一段路。路上绿绿的树,春天大片大片的连翘花,路边的小紫花,秋天一簇簇黄菊花,弯弯的臭水沟,两边的树都很好看。图书馆,大礼堂,清华学堂,日晷,二校门,别致又沉积着历史的建筑。可是,这一次,为什么记忆中鲜艳的颜色都变成了灰色呢?图书馆的楼显得很脏很旧,大礼堂在检修,清华学堂也是陈暗的旧色。是真的变灰了,还是因为我的心绪? 学校怎么不那么好看了?图书馆后面的那片小树林,从前周末的清早都在这里,树上拉个网,打羽毛球。还是那片树林,不是翠绿的了,这里那里堆着工具,乱乱的停了几辆车,也不是那片林了。拥挤的楼,十字路口的交通灯,乱糟糟的校车,乱糟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人,操场上的建筑用工具,我的校园怎么不那么好看了? 也许是在美国看多了干净宽敞的校园,我的眼睛变了?也许是记忆中的清华被我更加美化了?

我的老师也不见了。他的学生还还在做实验,有两个学生正在毕业答辩。他的办公室还挂着他的牌子。办公室的的门都换过新的了。屋里的格局也变了。从前他是面对着墙壁放他的书架和办公桌,现在的办公桌是对着门。沙发还是那样子。那次他去台湾出差前发烧,他就是那样蜷在沙发上,面前放着行李箱,歇一会儿就去赶飞机。他要是不那么坚强呢?

书架上的书还在,材料一摞一摞的推了几堆,却也不象是有人住的样子了。

Wednesday, May 5, 2010

野营


都说了那么久,都想了那么久。终于终于来了。

在山姆·休斯顿国家森林里安营扎寨。两个孩子身上抹了厚厚的防晒霜,光着,在林间的营地跑来跑去。草根上松松软软的,好像到处都是给蚂蚁驻的洞。弟儿光着上身穿条小牛仔裤,露出雪白的好看的腰肌。爸爸说,看,牛仔裤广告!弟儿扭着浑圆的小蛮腰,走来走去,颇为得意。

邻居带着两个孩子给我们送来点篝火的木头。 "你叫什么啊?" 大一点儿的说,"我叫xxx。我的弟弟叫xxx,我的妈妈叫xxx,我的爸爸叫xxx"""那你几岁了?""我六岁,我的弟弟四岁,我的爸爸42岁,我的妈妈42岁。"小孩子看着我,认认真真的回答。说完,回头走了,蹦蹦跳跳的,因为帮助了别人心里很自豪很有神采。童言无忌。小孩的坦荡让我们觉得好玩好笑而又惭愧怎么自己长的这么大了。

在林间跋涉。走着走着,遇见一只大蜥蜴,一尺多长,停在湖边的枯树上,皮肤桃红色,粘乎乎的让人难受的样子。Leo说象是娃娃鱼,生活在水边,有时会到岸上。我们碰见的应该是成年的。皮肤有毒。 碰到了要好好洗手。 美国学校的小孩子数学学得慢,杂七杂八的知识却多。我有很多自然百科知识常常要仰仗他。他能说出一百多个恐龙的名字,他们多大,生活在什么年代,什么地方,什么特性。 去诊所看完医生,医生给了他两个恐龙的贴纸,问他是什么恐龙。他想了想,报出名来。医生惊讶的说,你知道这么多啊。他不以为然的说,"I am expert!"他现在的理想是要做研究恐龙的科学家。妈妈却希望他长大了会改变主意,要不然会多穷啊。

在湖边,倒下的一棵树上,停着一只绿色的蜥蜴,浑身明亮的翠绿,纤细的身体,象一片细树叶,一揸长。 有趣的是脖子下面不时的会突然伸出一大片长长的红色的东西,垂着。刚开始我还以为是舌头,仔细的看看好像是脖子上的。不动的时候一动不动,扬着头,一动起来嗖的一下窜到另一个地方。朝晖站在树的另一头,盯着它,随时准备逃命。

在湖边茂密的灌木里有鳄鱼。Alligator。在湖边的树林里穿行,也没看见一只。倒是看见无数的鱼头鱼骨头鱼皮。开始朝晖说是人钓上来,切了鱼片走留下来的。后来实在太多,象是被鸟啄上来吃掉的。

红莓刚刚开始要熟。和Leo在路边摘。大多还是绿的。摘到紫的和红的给弟儿吃。粉的不太熟的给爸爸妈妈吃。有点儿甜也有点儿酸。Leo很挑剔,不吃。弟儿在爸爸背上,吃完一个伸着手,小脚蹬蹬,"啊—啊--"还要!

桑椹也有熟的,从树上落下来。树又高又直,摘是摘不到的,只能捡落在草叶上的。

小孩子是还记得自己的天性的。大人会因为追求舒适啊,流行啊,随大流啊,有时候把自己的天性给忘记。小孩子离自己的起点还不远,还不会忘,也还没学会装。弟儿在树林子里,高兴的这跑跑,那坐坐,扯片叶子,拔个草。怎么也不腻。玩得欢,根本不需要什么玩具。

晚上,天黑透了。两个孩子在帐篷里跌跟头。帐篷是正六边形,下面给地垫铺的满满的。他们从这头滚到那头,咯咯咯乐。我都给他们滚晕了,分不清哪边是门头该朝哪儿睡。 他们是头一回在一块儿睡觉呢。天黑了那么久也还是不睡,跌跟头,瞎乐。

弟儿也是第一回跟我们睡。半夜还是象在他小床里那样,爬起来,翻个跟头到另一头,接着睡。翻到Leo身上,滚下来,Leo睡梦中伸出手搂着他。Leo跟弟儿更好了。弟儿把他的牛奶全倒到自己的衣服和裤子上之后要Leo的。Leo给了他。过了一会,Leo委屈的说,"我还一口没喝呢。"我说,"那你给他抢回来。" Leo抢下来弟儿哭,Leo又赶紧递回去。Leo说,"我抢了他会哭。"最后还是Leo一口没喝,给弟儿全倒到衣服裤子汽车座椅上。

德州不太有趣,有一些自己的特点,地大,牛大,拔枪快,不喜欢奥巴马。达拉斯更不太有趣,一大块地,没有山,湖都是人工的,土质差,只能长些看上去吃苦耐劳的植物。这次开车一路上,看到野地的花儿开了。蓝的红的黄的,路边的山坡上,满满的都是好看的野花儿。走过这么多地方,除去人工种植的,还真没在别的地方见过这样满山遍野的野花呢。突然看到了德州也美的。


 


 

 

Thursday, April 29, 2010

最近的弟儿


要去给他们办旅行证了。正上着班,突然想起弟儿护照上的照片,穿件蓝色的夹克,勉强的抬着头,小脑袋是歪的,眼睛是斜的,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忍不住心里软软的,忍不住笑。

他现在1岁三个月,越来越好玩了。

今天早晨赖唧唧的跟着我,我去哪儿都要跟着。直到穿鞋的时候,他抱着我的一只笨重的大皮鞋递给我,"恩—" 我说,"弟儿,去帮妈妈拿钥匙吧。"转身吧嗒吧嗒的跑到抽屉那里开抽屉。

拿了钥匙,还要拿红色那个饭包,重重的,往胳膊上挎,一溜就溜到肩膀上。就擎着一只胳膊,因为重量,斜着身子,歪歪的拖沓拖沓的往车库门那儿走。

我把他抱上车,坐在我前面,开了车,他开始得意。小手摆一摆,"叭叭!"双手握住方向盘,小幅度的左右转转。车出了车库了,这时候就情愿了,爸爸把他抱开,小手上下摆摆,"叭叭."

爸爸说,惯出毛病了。每天早晨一定要送妈妈,把车开出车库。 有一次因为跟他一起开车还把妈妈大新车的bumper挂在车库门上挂下来。

他的招牌trick是每次天上有飞机的时候,甚至只听到声音,他的右手食指举起来,从天上划过,嘴里说,"呜----~~~"。后来问他,"弟儿,飞机呢?"一根小手指就举起来,"呜----~~~"小孩的trick是自己创造来的。

姥爷推他的时候,他还会唱歌。跟他说,"弟儿,唱个歌吧。"他的嘴里就会发出似乎是无意识的细小的声音。每次让他唱歌他就会这样。知道这真是弟儿唱歌呢。

好像秉承他妈妈的天赋,喜欢爬高钻洞。是个高就爬,见到缝就钻。有一次爬到他的学步车的顶上,两手一撒,得意的叫,让姥看。把姥吓的,不敢吭声,悄悄走过去,把他抱下来。还有一次,在操场上,跨栏的杆下面有根杆离地面比他的头还窄的缝。他往下钻,把头横过来,比来比去居然就整个人全钻过去了。看着那么低的杆,让人不信。让他再钻一遍,给他录个象,他不干了。

很早之前,拿着电话往耳朵上放,拿遥控器往前面伸,拿钱包往爸爸口袋里放。他不动声色的观察,模仿。 和朋友讨论养老大和老二的区别。老大的时候,爸妈紧张兮兮,不停的提醒,引导,看到鸟儿,"快看,那里是鸟儿。"看到车,"快看,车--"生怕遗漏了什么。小孩的小脑袋总是给爸爸妈妈推着走。 轮到老二,爸妈好整以暇,老二反而落得自由自在,反而有更多空间去观察思考。

看到哥哥吃东西就去抢。他不用手,把小嘴凑上去,小嘴努力往前探着够。小样儿真好玩。

想想他们哥儿俩就开心。就是,孩子是父母欢乐的源泉。


 


 


 


 

Thursday, April 1, 2010

春天了,多晒太阳




出差去东北,在尼亚加拉大瀑布旁边,一个没有窗户的会议室里关着。进去的时候外面是阴雨绵绵,出来的时候是绵绵的阴雨。 印度老头说,别吃午饭了,我开车带你去加拿大看瀑布吧。

满眼期待的看着老板,他无动于衷。“Carry your weather inside。”工程师做久了,职业病。

弟儿到处跑。头上撞了老大的包也不怎么哭。我拿着馒头他要。我给他掰,他等不及就生气了。把头扭过一边,埋在椅子里。 我把馒头递过去,看了一眼,还是扭过头,埋在椅子里。生气的时候,他会把头埋起来。不哭不闹,静悄悄的埋着。方便的时候会躺下来。有一次生气,在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旁,他躺了一下,发现地方不够。爬起来,把车车,玩具推开,再躺下。

他不说话,不哭不闹。静悄悄的有着他自己的主意。 跟他说话,什么都明白。是一个会观察会思考的人。

家门口开了家冻酸奶店。拿一个大盒子,自己装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点缀,出来交钱,30分钱一盎司。去公园骑车回来,带LEO装上一大盒,又健康又美味,并且关键是Leo更爱我了。真是好主意。

维生素D能让人快乐。
去公园骑车回来,心情就好了。风呼呼的,暖暖的。小溪的水涨高了,能称上是河了。草地嫩嫩的绿色,微微的起伏着。
Leo在湖边追鸟。轻手轻脚的走在一只鸽子后面,走的近了,呼啦一下子,鸽子扑楞楞飞起来。 一只只追过去。原本黑压压的一堆鸟,最后没几只了。跟我讨饼干喂它们,就又都回来了。
Leo在湖边张着手跑。弟儿摇摇摆摆的到处走。 草地绿绿的。阳光灿灿的笑津津的照着。多美呀。
我想要是我真的忧郁了,我就搬到波多黎各去住。

把Leo的闹钟修好了。一点点全拆开直拆到骨头,原来只是坏了一根线。重新焊好,一点点装回来。零零碎碎的小齿轮,居然还凑回原来的样子了。修好了,心情大好。儿童的梦想实现了。

去年秋天种的枣树发了长长的芽儿。爸差角对缝的在院儿里种了满满当当的菜。
是时候打扫房屋了。把不用的东西都扔出去。 有个干净的心情。

春天是相爱的季节。

Saturday, March 20, 2010

Up in the Air

一个成熟、自信的中年男人以天空为家,职业就是在各地穿梭告诉人们"你被解雇了",早已把世俗的房子,婚姻,家庭,儿女,亲情视为牵绊,唯一所要的就是空空的而轻松的背包。因为有这个人生哲理蚕茧牢牢的裹着,从来不会受伤害,即便是在圣诞夜所有亲人团聚的夜晚独自旅行也怡然自得。生活偏要派来年轻气盛的大学毕业生,来个醍醐灌顶,又带回家庭聚会中浓浓亲情;生活把他的蚕茧穿刺了洞;生活在他生命中又带来一个女人,萍水相逢,在旅途中相逢,在空中别去;拆开蚕茧的男人似乎注定要受伤害,站在她家门口的雪地上才明白她的真实生活是一个妻子和一个母亲,而他是旅途中”未长大“的游戏;等你拆开蚕茧,你知道你想要的你并得不到,今晚,万家团圆时,即便是对于那些被你解雇的人也是,但是你还在空中;拆开了蚕茧,回去很难。

没有结果,这便是结果。知道为什么很多男人喜欢这影片,这是悲情的极致。最近听了首歌 ,小柯的。
“你说我容易吗
上辈子欠你的
我都快累死了
还要硬挺着”
也许这话在你心里说了很多遍了,如此直白的说出来,听着却不是滋味,这不是男人的语言。一个像这样的片子,一个拉着行李箱的男人在今晚还要回到旅途,这是我所有想说的,也许也是你的。我不是歌手或影片制作人,但若是,就要做这样的作品,让你和你的伴侣从中看到你自己,没有眼泪和争辩,只是让我们去想。

朝晖

Wednesday, March 10, 2010

生活的平淡

每到礼拜一,Travis都要问我"周末过得怎么样?干什么了?"

"还行吧。"想了想,自己周末都干啥了,"哦,带Leo去朋友的生日会了。"

总是没什么特别的。这个周末过得跟上个周末一样,上个周末和大上个周末一样。。。


 

每天早晨,都是一个样儿。听Leo在楼下大叫,"妈妈!"冲出浴室,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和Leo说。
- "Bye mama!"
- Bye Leo!"
- "Have a good day!"
- "You too!"

小孩儿摆摆他的小手,背起他的黑书包,踢踢踏踏的跟着爸爸走了。

这套话,从不走样儿。送走Leo,意味着一天的开始。

每天晚上,陪好Leo,在黑暗中和他说,
- "Good night!"
- "Good night!"
- "Sleep tight!"
- "Sleep tight!"
- "Don't let bed bug bite!"
- "Don't let bed bug bite!"
- "I love you!"
- "I love you too!"
- "Have a good dream!"
- "Have a good dream!"
- " 睡吧。"
- "睡吧。"


这套话,三年了,也从来没变过。说完了,就可以离开他的房间了,意味着一天的结束。

天天如此,简单的重复。每天看不到变化。过一些日子,发现孩子又长大一些了。

朋友送了本书,《The space between us》。看了一半,不敢再看。翻到最后看了结局,只能把书搁下了。生活de细碎,给作者细致的笔触刻画的触目惊心。生活的沉重与无奈,真实的直白的呈在眼前,却又找不到任何出路,看不到希望。所以,收尾只能是这样的情景:她站在海里,渴望海水把她吞没。然而,她却不能这样做。还有她爱的人需要她,她还得回家,明天,无奈的生活还得继续。

生活必须前行。平淡的生活,琐事的压力,我们无所选择。必须选择让自己快乐。我实在只是一个小女人,管不了社会,管不了阶层的存在,管不了人类的不公平,只管得了自己的快乐。

邻居门前有两棵树,是这个小区最漂亮的树。前任主人精心修理,树高高的,修长优雅的给二层的小楼搭了伞,丝毫不会挡住房子,反而显得房子更敞亮。因为这两颗树,这个房子是这片小区最好看的房子。每次散步,走在树下,都要停留片刻,抬头望望。美丽的东西不经意中给你丝丝点点的享受。前主人走了,新搬来一家中国人。前几天,居然把书给砍了!朝晖很伤心。我也很伤心。看着他们家门前堆的象小山一样的一截一截的大木桩,象失去一个好朋友一样难过。数了数年轮,三十岁了。建房子之前就在了。切下来一片寸厚的,放纸袋里,等它慢慢的干。等它干了,做一个笨拙的装饰品。得让它慢慢的干。心急,干得快了,就会变形,会裂纹。象对待这日子,耐心的慢慢的过。单这想法,让我在耐心的等待中,满怀希望的期待。

这个周末,要去海湾钓螃蟹,野营。想起搁置已久的帐篷睡袋,就激动不已。好像已经感觉到湿漉漉冰凉凉的空气就在鼻息,身边弥漫着帐篷的味道,听着树梢哗啦啦风吹过的声音。

这些小期待,小点缀,让我在平淡的生活里安然。

 

Thursday, March 4, 2010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越是不容易让人读懂的东西,越耐读,经琢磨。越是含蓄,不肯说出口的爱,越让人打动,回味无穷。这大概是《傲慢与偏见》成为经典大书的原因。

可是好莱坞好像不太明白这点。骄傲不肯承认爱的Darcy,变成了皱着眉头,爱的痛苦的英俊少年。喜欢读书思考,有独立见地,秀外慧中的Elizabeth,成了一活泼外向的绝世美女。勾人心魄的那个眼神,那个簇着小鼻子勾引男人的美女样儿啊,真是让我受不了。最喜欢Elizabeth,世外高人一样的Bennet,变成了一个啥事不管,快要死的老头子。Ms Bennet原本应当是谈吐庸俗而不自知的贵夫人,出席舞会到处推介她的女儿,在电影里成了肥胖低俗的农妇大妈,一绝望主妇。拥有非凡美貌的温柔的Jane,扎人堆儿里一眼找不出来,而Elizabeth倒是漂亮的在人堆里一眼就跳出来,就因为她是主角?Miss Binley丑的根本就不具有跟Elizabeth竞争的可能。Collin被糟蹋成一小矮子,样子很像Shrek里的矮王子。爱就一个字,说就说了,爱就爱了。所有的情节,爱情,都那么直通通的,纯美式的。内心骄傲的Darcy, 不屑于世俗礼教,为所欲为,怎么会那么痛苦的喊,"我要跟我的家族抗争!"好莱坞还真是这么低智商没文化吗?让我受不了。

是经典,总有些魔力吧。所以,找电影来看。期望从影像中重现心目中的想象。可是,却被狠狠的伤了一把心。

而书是这样的耐看。整本书都含蓄,细腻,那样的隐忍,让人屏住呼吸,欲罢不能。

Darcy与Elizabeth互相都是那么骄傲,审慎的琢磨自己内心的真实。从Darcy表白开始,我是那么的提着心,生怕那两个骄傲敏感的人,说错一句话,就错失一生的爱。所以,看前180页,花了两个月。看后180页,花了两个晚上。

英国人是不是都特别聪明,思维特敏捷?每个人说话都是这种模式,一个简单的yes or no,都是否了又否,转了又转,曲里拐弯。可是听的人都立即明白意思,还同样的用否了又否,转了又转,曲里拐弯的回答。我想,要是我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跟人说话,一定是小呆瓜一个。很多对话我都是云山雾罩,看好几遍才确定到底是yes还是no。有时干脆只能通过下文的意思才猜出来。《傲慢与偏见》是几乎所有book club的必读本,学生文学课上的 必修书。据说,主要是因为它的语言。

可能是因为简单吧,我还是不是那么明白它为什么被奉为那么经典的书。我觉得它更像是流行浪漫爱情小说,《简爱》《呼啸山庄》一类的。比起《百年孤独》《麦田守望者》《荒野的呼唤》 一类,还是太轻太浅了些。也许还是有些神韵我没有领略到?